【新唐人2009年6月18日訊】(中央社記者何宏儒台北18日電)以色列駐台代表甘若飛今天在財政部代表以方簽署「台以關務互助協定」;這是繼美國、菲律賓後,第三個與台灣簽署關稅互助協定國家,將有助於雙邊貿易安全與便捷。
財政部指出,台以雙方4月獲積極推動洽簽關務互助協定的共識,行政院5月6日核定授權台灣駐以色列代表處與駐台北以色列經濟文化辦事處,以換文方式簽署。
中華民國駐以色列代表丁干城5月7日在台拉維夫代表台灣簽署,以色列駐台代表甘若飛今天下午在財政部代表以方簽署;財政部政務次長張盛和、以國關務署長Doron Arbely擔任見證人。
張盛和致詞表示,以色列是第三個與台灣簽署關稅互助協定的國家。台灣2001年、2004年與美國、菲律賓簽署相關協定,在人員往來、通關資訊交換等方面合作密切;「台以關務互助協定」將有助於雙邊貿易安全與便捷。
甘若飛致詞時強調,台灣、以色列雖為小國,卻是兩個高科技超強大國(high-tech superpowers),相信協議將有助雙邊科技及其他方面的合作。
財政部表示,「台以關務互助協定」共有14條條文;雙方應依據其國內法規定加強合作,共同防範非法走私、提升通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