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6月16日訊】新疆訪民馮永記因丈夫被冤獄長年上訪。並於2008年初被當地政府以所謂“擾亂社會秩序”罪,將她送勞動教養一年零三個月。其全家為此案身心及生命財產受到嚴重摧殘和威脅。在她全家寫下了以後不到北京上訪保證書後,當地勞教委員會以其有心臟病及有悔改表現為由對她實行所外執行,實被關押了101天。 這段視頻是她本人親自講述丈夫受冤獄以及一家被迫長年上訪的苦難歷程。
據馮永記本人透露,最高法院對於她家的冤案曾承認判錯,但地方當局仍繼續迫害她,使在最高法院指定平反冤案下,她仍被勞教一年三個月。今年5月份馮永記解除勞教,準備繼續到北京上訪,地方政府就開始拿她17歲的兒子開刀。迫使馮一家人都逃命般的到北京繼續上訪。
據大紀元早前報導,馮永記於2007年10月曾經帶著一家10多口人到北京上訪,新疆石河子派出三十多人到北京圍追堵截。今年新年期間,馮永記夫婦去天津探視親戚,被新疆駐北京辦事派來的十多人抓捕,押回新疆後雙雙拘留。
馮的丈夫丁新民,於2001年10月9日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八師中院以故意傷害罪判刑九年,為了替丈夫洗刷冤情,她上訪了7年,經有關部門監督下,2006年5月8日,當地法院宣告其夫無罪,但他丈夫已坐牢5年,因此事被逼患了精神疾病。
為了這個冤案,丁新民的父親被逼死,岳父因此案被關押。當時法院強制查封、扣押了丁家的糧油加工廠,被迫倒閉關門,正在營運的貨車也被迫報停、報廢,住房也被法院強制拍賣(現已還),經濟損失達上百萬元人民幣。
馮永記為此事上訪了7年,她曾被當地政府關押過9次,拘留期間曾被帶過手銬、腳鐐、腰銬、被打過毒針、灌過東西、坐過老虎凳,3歲和8歲的幼兒被迫送到二個妹妹家撫養。
馮永記一家為了要求國家賠償她們所有的損失,去年底再次進京上訪。該國賠案於2008年1月8日,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立案,案號為0007號。
她曾表示,“因受迫害,被冤枉坐牢,我們現在困難也是他們造成的,我們要求按國家賠償法的規定,依法給我們賠償,該追究誰的責任就追究。”
今年2月9日大年初三,馮永記夫婦去天津看望她父親的哥哥馮西金,剛找到樓下,他們被一群人把分別塞進2輛車內,一輛車號為:京H74860,另一輛車號:京LK2779,拉到新疆石河子住京辦事處,關押在206、216室。
2月10日,馮永記多次打110求救,手機被搶走,丁新民被非法搜身,禮物被扣押後,給馮反帶手銬50多小時,押回新疆石河子北一路派出所,整個抓捕過程,這夥人拒絕出示任何證件。
丁新民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被拘留10日,馮永記被刑事拘留,並送勞教1年3個月。馮在勞教決定上簽字:“對此捏造事實,報復陷害上訪人的決定,堅決不服,死也不服。”
最後,馮永記為了家人的安全,被逼寫下了“保證書”。她給上級領導的申冤信寫道:“按要求我寫了『我違法上訪,我無理取鬧,我對不起師市領導』等內容的第二次檢查﹔按要求申請撤回了對勞教不服的行政訴訟﹔按要求撤回了控告狀,保證不進京上訪,不再上訪。”
“我一定痛改前非,請師市領導給我一次改過的機會等內容的第三次檢查。我及全家人又寫了保證書後,勞教委員會以有心臟病和有悔改表現為由對我所外執行,實關押10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