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6月12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喬龍報導)福州晉安區一位殘疾人在京上訪期間,星期四其家鄉的房屋突遭當地政府強行拆遷。據村民對本台表示,來了三、四百人的強拆隊伍,將兩戶村民的房屋拆毀,目前戶主無家可歸。而村幹部回應本台查詢時稱是「上級指示」。
福州鼓山鎮埠興村被強拆房屋的殘疾村民林旭光,不滿當地政府在沒有與他簽署任何補償協議的情況下,搶占他家房屋。本月初,林旭光再次到北京上訪,但沒料到在六四敏感期剛過不久的星期四,他和弟弟林旭強的房子被強拆。他在北京告訴記者:「我現在與兒子在北京上訪,他們看到我家裡沒有人的時候,把我的房子拆掉,來了很多人,有公安、城管等」。
本台致電埠興村林旭光的姐姐林琴,她向記者講述發生在現場的情況:「來了將近三百人,鉤車勾我房子的時候,還差點把一條人命壓在裡面。公安也把我家裡面的東西搶走了,家裡面我全部東西都沒搬」。
記者:今天拆了幾棟房子?
林琴:都是我弟弟的兩個。
居住在隔壁的另一戶村民、60多歲的林姓老人說,當時來了近400人,有公安、城管,也有社會閒雜人員,當時村民都已外出:「今天來了三、四百人,拆了好多房子,我家在他們後面,叫他們不能這樣做,他們(不停)就推倒(房子)了,他們說你不能走過去,走過去把你也推倒,(當時)上班的上班,沒有人在家」。
本台致電該村支書陳齊富瞭解情況,他稱「強拆是上級決定」,並大吐苦水。
記者:林旭光、林志強的房子被強拆啦?
陳支書:強拆是上級市指揮部,區指揮部,上級政府決定的。文件、告知、開發的法律程序都做了,全部按合法的程序做,各個部門,公安部門(都參與)。
記者:人家沒有簽署協議哦。
陳書記:這個你具體要問市領導,我作為村裡的(支書),我是最低層的啊,最下面的,我跟你講,做的工作也是最苦,要按照上級的指示,怎麼決定,怎麼做。
林琴說,她兩個弟弟的房屋分別約150平方米和198.5平方米,房子被拆,她已無家可歸。說到傷心時,聲淚俱下:「我現在和我弟媳兩個人住在一起,和小弟住在一起」。
她說,當地提出收購房子的時候官員百般剋扣住房面積:「一百平方米的房子,他們還要拿去打折,打了剩下80平方米,四樓、五樓、六樓的按一平方米20塊錢算,我說領導你良心摸摸看,20塊錢(一平方米)我到哪裡去買房子?。
林旭光表示,2006年12月31日,當局曾拆除他兩百多平方米的房屋和五十多平方米的店舖,他被迫到處上訪訴求,始終沒有結果,於是到北京上訪,卻被拘留10天。後來又被勞動教養一年。由於唯一的住房被拆除,林旭光全家已無安身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