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丙坤涉利益迴避 陸委會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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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5月14日訊】日前被馬英九總統慰留繼續擔任海基會董事長的江丙坤,因兒子江俊德在大陸經營鋼鐵廢鐵進出口生意是否涉及利益迴避或利益衝突,遭監察院已經發函要求說明,陸委會14號表示,民間團體接受兩岸事務協商委託時便適用公務員利益迴避法。

陸委會發言人劉德勳表示,根據兩岸條例的規定,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適用公務人員利益迴避法

陸委會發言人劉德勳:「兩岸條例的規定,所謂民間團體接受委託的時候,兩岸協商委託的時候,在這個期間要跟公務人員負同等的利益迴避的責任,只要他進入受委託的階段,他就要整個適用我們在公務員利益迴避的整個法律以及相關的規範。」

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的兒子江俊德在大陸從事鋼鐵、廢鐵進出口生意,遭立委及監察院質疑江丙坤涉有利益輸送的嫌疑。

立委羅淑蕾:「身為一個海基會的董事長, 身負兩岸之間重大政策的談判, 利益迴避還是很重要」。

劉德勳表示,依照監察院所需要的資料 需要由江丙坤本人提出說明,將在收到江丙坤的說明後,盡速回覆給監察院。

新唐人亞太電視陳政祥、林佩縝台灣臺北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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