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陳姓商人槍擊案 犯嫌遭判15到19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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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5月13日訊】(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縣13日電)去年8月發生的彰化陳姓商人槍擊案,涉及此案的男子林枝樑、司佳韋、王元霖等人遭彰化地院判處15到19年不等有期徒刑,另涉藏匿的男子陳鴻文等3人則被處有期徒刑8到10個月。

彰化市1名陳姓商人去年8月駕駛賓士車前往彰化市購物時,遭到多名歹徒乘坐休旅車持M16步槍掃射,陳姓商人雙腳各中1槍,所駕駛的賓士轎車車上則有10多個彈孔。

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書中指出,綽號「牛皮」的槍擊要犯王俊偉和陳姓商人有恩怨,王俊偉曾在民國94年持槍射殺陳姓商人未遂,去年7月又計劃槍殺陳姓商人,透過管道找來林枝樑、王元霖參與槍殺計畫,另透過男子蔣唐緯找來司佳韋參與計畫。

林枝樑、王元霖、司佳韋等3人去年8月1日前往陳姓商人位於和美鎮的住家埋伏,一路尾隨陳姓商人到彰化市金馬路1家五金行,林枝樑持步槍向剛上車的陳姓商人開了19槍,司佳韋本來要下車查看陳姓商人是否中槍死亡,王元霖因緊張欲儘速逃離,對司佳韋說陳姓商人已經死亡,3人開車逃逸,隨後將作案用的車輛焚燬。

警方事後逮捕涉及此案的司佳韋、王元霖、林枝樑以及涉嫌藏匿司佳韋等人的陳鴻文、蔣唐緯及侯永來,王元霖等6人事後被彰化地檢署依殺人未遂和藏匿等罪嫌起訴。

彰化地方法院今天依殺人未遂等罪嫌,判處林枝樑有期徒刑19年2個月、司佳韋有期徒刑17年、王元霖有期徒刑15年,涉嫌藏匿王元霖等人的陳鴻文遭判有期徒刑9個月、蔣唐緯有期徒刑8個月、侯永來有期徒刑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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