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舉報貪腐被捕受審 罵官敗類被控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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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4月22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丁小報導)緊接著河南靈寶王帥和內蒙古鄂爾多斯吳保全的網言獲罪案,大陸媒體再度曝光四川遂寧鄧永固網上發文舉報地方官貪腐被控誹謗一審開庭的消息,引起網民關注大陸公檢法迫害公民言論、監督自由的問題嚴重性,以及提出「到底還有多少同類案件未曾浮出水面?」的疑問。

華西都市報週二報導遂寧市蓬溪縣高昇鄉農業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鄧永固因在網上實名發貼舉報「高昇鄉在退耕還林中存在違紀、違法行為」,並稱相關領導是「敗類」,被縣檢察院以誹謗罪提起公訴,一審週一在蓬溪縣法院開庭,當天未有判決。

網上公佈對他的起訴書副本中指,鄧永固07 年中在個人博客中,發佈了一篇名為《鐵證舉報遂寧市紀委的腐敗》一帖子,稱何、朱、曾、張等4位領導幹部是「共產黨員的敗類」,並公佈4人的姓名、手機號碼,屬故意捏造事實,在網絡上對他人進行誹謗,損害了他人的人格、聲譽,嚴重危害了社會秩序。

據悉為了鄧永固的網上舉報案,遂寧市公檢部門聯手行動,有對他表示同情和聲援的政府公務員也受到威脅和處罰,去年曾用私人途徑傳播鄧永固被捕消息及呼籲救援的該市一不便公開身份的官員週二告訴本台:「我也不認識他,以前也沒有聯繫國,就是一直也比較關注這些事情,為了這個事我已經吃了不少苦頭了,具體就不方便說了。」

遂寧當地因網絡撰文批評執政黨被以煽動顛覆罪名判刑13年坐牢9年的劉賢斌,去年底就曾與當地幾名朋友聯署了《就鄧永固事件致遂寧市委、市政府公開信》,隨後受到過當地國保警察就此質問,他週二接受記者採訪前再次接到國保的電話約談未知是否與事件有關,劉賢斌說:「國保今天約我,我說正在吃晚飯就沒去。我11月份出獄後十多天就聽說了鄧永固的事情,就馬上就進行了關注。鄧永固這樣一個人我是非常支持的,也希望政府能夠公平審判,因為單單是文章這件事情應該是無罪的。」

華西都市報報導引用為鄧永固作無罪辯護的律師鄭其銀庭上質疑辦案程序違法,說犯誹謗罪是自訴案子,不應成為國家公訴案件;另外,帖子中說何等人是「敗類」,只是網民偏激「評價」,不能視為捏造事實,更不存在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國家利益。報導還形容被羈押已經半年時間的被告鄧永固出庭時表現從容並笑言:「我沒罪,我沒犯什麼罪!」

34歲的鄧永固去年10月份被捕時是蓬溪縣高昇鄉農業服務中心的林業員,他06年開始不斷撰文舉報身邊的貪府情況,並連同自己的真實姓名和聯繫電話刊登在他個人新浪博客上,包括此次公訴方指控的《鐵證舉報遂寧市紀委的腐敗》、以及《預防腐敗局能「預防一下」四川紀委系統的腐敗嗎》和《農民聯名抗議蓬溪縣騙地震救災款》等文章。鄧永固被捕前三天的在凱迪論壇上的一篇網文中寫道「今天發現我在新浪的博客被封了,開博已三年,主要是揭露四川遂寧市紀委、蓬溪縣紀委的腐爛變質;蓬溪縣官吏喪盡天良不擇手段騙取地震救災款而引發民眾集體抗議事件。我認為是為推動社會發展、繁榮、進步而作出自己的努力,同腐敗勢力作鬥爭,無愧於天地,無愧於良知。」

劉賢斌對於鄧永固案件終於引起公眾的關注表示高興,同時他也提醒有更多這種默默無聞的良心人士受迫害但不為人知:「 就像鄧永固這種不出名、在小地方的人,可能媒體關注就不夠。」

繼被拘留8天的王帥、以及被判刑2年的吳保全網絡言論誹謗案件之後,鄧永固案再次引起了大陸網民的關注,以及更多的思考,中國博客門戶網站-博客日報週二首頁一篇題為四川公審鄧永固誹謗案是對公眾的誹謗的博聞中寫道:公眾不得不發出疑問:到底還有多少這樣的誹謗案沒有浮出水面?其實,有人從王帥一案中就得出了答案,社會輿論對擅用公權力者的監督只能取一時之勝,沒有相關法律制度的保證,沒有完善的監督體制,還將有無數個吳保全、鄧永固步其後塵。從以上三個誹謗案中不難看出,當許多素不相識的人在媒體之上為他們奔走呼籲之時,當地的權力監督機關卻充當了麻木的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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