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4月12日訊】(自由亞洲電台報導)據博訊新聞網星期六報導,濟南網絡記者張金鳳3月5號被捕後,一直未能見家人。濟南勞動教養管 理委員會決定對張金鳳勞教1年9個月。
據報導,濟南當局禁止張金鳳在3個月內見任何家人,而3個月後,就超過行政訴訟時效,視為放棄起訴權利,當局等於剝奪了張金鳳的訴訟權利,因為勞教決定書規定,3個月內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之後視為放棄上訴權力。據勞教決定書表示,張金鳳未經有關部門批准到濟南泉城廣場非法集會,擾亂了泉城廣場的公共秩序。
據悉,張金鳳在2005年5月開始為公公的歷史房產問題進行信訪,在2007年關注濟南市的暴力拆遷,記錄了多起暴力拆遷案例。同年12月底,山東省濟正公司詐騙大案受害人在省委信訪,張金鳳前去拍照被公安局拘留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