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3月23日訊】臺灣行政院有意取消設立公司的資本額門檻,讓商業活動更彈性,對此,23號有立委表示,目前當務之急,應該是如何輔導既有的公司順利營運﹔同時也要求重視虛設行號、人頭公司產生的經濟社會問題。
立法院23號初審通過公司法修正條文草案,取消公司設立最低資本額的規定。雖然從促進商業投資環境的角度考量,立委大多贊成,不過還是擔心有虛設公司的問題。
立法委員 李復興:「紙上公司,包括一元公司,一塊錢的公司,不得了,有甚麼防弊機制呢?」
經濟部次長林聖忠:「虛設行號的公司我們也有清楚的說明,定期的查核和百分之五的抽查,此外,我們碰到這個還是可以移送偵辦﹔針對這些六個月以上沒有營業,或著營業不實的部份,我們可以命令解散」。
除了定期查核,經濟部官員表示,民眾也可以公開查詢公司的資本額﹔在今年的全球經商環境報告裡,臺灣在「最低資本額」的調查排名第157名,政府認為取消資本額限制是世界潮流,鼓勵民眾創業,但也有立委認為輔導公司經營更是當務之急。
立法委員 黃偉哲:「現在有資本額限制,都已經有那麼多公司,在設立沒有多久,就已經歇業,關門,撤銷營業登記,我們現在還要降低門檻?我覺得政府比較重要的,是要幫助現有的公司,怎麼樣可以存續下去,怎麼樣可以經營的下去」。
之前法律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和一般公司各要臺幣50萬元和25萬元,現在取消資本額獲朝野初步共識,預計下禮拜可完成二、三讀程序。
新唐人亞太電視 陳政祥 陳真臺灣臺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