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案開庭 陳水扁要求與李連等34人對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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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3月11日訊】(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11日電)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審理扁家四大案,前總統陳水扁聲請傳喚包括前正副總統李登輝、連戰、特偵組檢察官越方如等34名證人或被告,要求與他們對質,但暫不包括國務費案的秘密證人。

  台北地院審理陳水扁在國務費案、龍潭購地等案被控貪污及洗錢,今天繼續提訊陳水扁進行準備程序。

  在國務費案部分,陳水扁律師團聲請傳喚李登輝、連戰、李前總統辦公室主任蘇志誠、總統府會計人員梁恩賜、前總統府會計長馮瑞麟、前總統府秘書長葉菊蘭、前行政院長張俊雄、蘇貞昌、媒體人郝廣才、民進黨立委蔡同榮、前總統府參議郭文彬、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等14人。

陳水扁則另提出聲請傳喚前國安局長蔡朝明、前國安會諮詢委員林錦昌、前總統府內衛室主任張春波、前總統官邸工作人員施麗雲4人。

  龍潭購地案部分,律師團聲請傳喚台泥董事長辜成允、越方如、扁家友人蔡銘杰、蔡銘哲、前科管局局長李界木、廣達集團負責人林百里、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等7人。

  洗錢案部分,律師團聲請傳喚前總統府資政吳澧培、彭明敏、前中鋼董事長林文淵、前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前扁帽工廠董事黃維生、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扁家理財專員葉玲玲、徐立德、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前101董座陳敏薰、陳水扁兒子陳致中等11人。

  扣除陳鎮慧及辜仲諒重疊的部分,辯方總共聲請傳喚34人、36人次,不過律師團表示,國務費案中尚有多位秘密證人,等法院確認出庭保密措施後,他們再聲請傳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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