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3月4日電】2月28日凌晨,在無錫北塘區歐風街做了近10年燒烤生意的老劉夫婦,破天荒地做了這筆"大買賣"。哪料,老劉妻子童傳鳳要求食客買單時,被對方打成腦震蕩。而預訂這桌大餐的人,竟是無錫北塘城管執法大隊的一位工作人員。
更讓老劉夫婦委屈不已的是,在遭痛打的時候,另一名城管隊員還放出狠話:“你們以後想不想在這裡做生意了! ”(3月2號>)
這些年,城管成惡霸的事件不勝枚舉。從執法時與人發生爭執後大打出手,打傷在場勸架的多名市民(其中還有幾名為女性),並致一人深度昏迷的衡陽城管、到追趕一名少年到河邊並直接導致其溺亡的天安門城管、再到打死路過拍照者的天門城管、點火燒賣氣球老婦後大笑跑開的宜昌城管、前幾天對一老太太進行“鎖喉”的佛山城管……
在筆者看來,一些城管不懂法、不守法,沒有“法性”也就是算了, 更可怕的是他們連基本“人性”也沒有! 試想,孕婦也打,老人也打,小孩也打,霸王餐也吃……如此行徑,連基本的社會公德都沒有,不是地痞流氓又是什麼呢?
浙江省人大某委員曾說,小商小販不是城管執法人員的敵人。但似乎自城管這種職業產生以來,有關城管野蠻執法、非法執法的“典型事件”就接連湧現,一系列有關城管暴力執法的事實讓我們有理由質問,小商小販不是城管執法人員的敵人,又是什麼?
當然有些城管會說,城管執法工作涉及面廣、任務繁重、工作壓力大。但請問你們有幾個人做到盡心盡責呢?雖然你們在執法過程中也可能會遭遇暴力抗法,但作為城管除了以暴制暴外,就沒有別的合理合法的處理方式了?
在筆者看來,出台一部專門規範城管執法的法律已經刻不容緩,惟有通過法律才能將城管執法行為規範化、程序化。
當然,像城管吃霸王餐的現象已經超出城管執法範圍,這就要求在選人時設立嚴格的“準入”制度,用人過程中還應不段進行教育,切實加強城管的職業道德和個人品德建設。這樣一來,城管才能實現“法性”和人性的回歸,得到民眾的認可。
注:《中國人談中國》的文章不代表BBC的立場和觀點
──轉自《中國人談中國》,本文分析不代表新唐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