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3月2日訊】(中央社記者高照芬台北 2日電)失業率攀升,放無薪假及減薪者持續增加。銀行公會今天表示, 3月10日起,因無薪假或減薪幅度超過 20%的卡債族,可有條件申請短暫性延期繳款,但僅限申請 1次,延後 1期繳款。
銀行公會指出,國內放無薪假及減薪者持續增加,針對95年銀行公會債務協商機制、前置協商及個別協商一致性方案履約中的客戶,如因無薪假或減薪,實質薪資減少 20%,導致無法正常履約者,可申請短暫性延期繳款。
銀行公會表示,符合上述資格的債務人,可自 3月10日起至 6月30日止提出申請,填寫「短暫性延期繳款申請書」,出具放無薪假或減薪相關證明文件。
如果因故無法提供上述資料,銀行公會授權最大債權金融機構審核判斷。申請次數以 1次為限, 1次限延後 1期繳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