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扁辦申請事務費 看不出扁住所相關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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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3月2日訊】(中央社記者黃瑞弘台北2日電)前總統陳水扁遭質疑用卸任總統禮遇費用,支應住所相關費用,總統府今天清查後表示,目前為止就陳水扁辦公室所申報事務費用的部分,看不出來有和陳水扁住所相關的支出。

國民黨立委邱毅等人質疑陳水扁詐領卸任總統相關禮遇,支應寶徠花園廣場住所費用,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下午召開記者會,做上述表示。

王郁琦說,去年12月2日特偵組函總統府,希望查明陳水扁卸任後所居住房屋有無申領禮遇費用,府方隨後回函特偵組指出,經查記錄尚未發現與其住所明顯有關的支出。

他表示,總統府會計人員上午檢視相關資料,結果是「以現在所記載的帳目記錄上,沒發現有和陳前總統的住所有明顯相關的支出。」

王郁琦說,過去確有以辦公事務費支應住所租金情況,但在民國96年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修訂通過後,事務費僅能核銷辦公室等相關辦公費用,卸任總統副總統租賃的住所,不能再申報事務費用,因此已無過去的情況發生。

至於陳水扁卸任後第1年的新台幣800萬元事務費用,王郁琦說,陳水扁辦公室共核銷500萬元左右。

王郁琦並指出,如果檢調機關有需要,府方可提供相關資料。

此外,對於陳水扁辦公室事務費遭立法院決議凍結146萬元,扁辦批評總統府不但沒有在審查時先行告知並積極爭取,遭凍結後也沒有主動通知。對此,王郁琦反駁扁辦說法與事實不符。

王郁琦說,當初立委審查時原主張凍結禮遇費用1/2,最後僅凍結1/5,過程中府方已盡最大努力爭取,希望不要對陳水扁辦公室運作產生影響,且事後總統府也行文告知。

對於扁辦提到若有詐領,總統府會計人員也有相關行政疏失。王郁琦說,總統府會計人員因為陳水扁及其辦公室人員涉及國務機要費案件,近來常被檢察官傳去作證,已造成公務上困擾,扁辦所述相當不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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