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案開庭 檢方反駁律師主張 陳水扁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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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2月26日訊】(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6日電)台北地方法院今天提訊前總統陳水扁開庭,上午審判長蔡守訓因考量陳水扁身體狀況不佳,開庭1小時即休庭,下午開庭又應律師聲請改開羈押庭,經2小時攻防後,陳水扁仍先還押。

台北地院24日、25日、26日三天連續進行國務費、龍潭、洗錢案準備程序,前兩天開庭分別長達10和13小時。陳水扁今天9時40分一開庭就表示,昨天沒睡、早餐沒吃,非常疲倦,連續3天開庭受不了,認為已是疲勞訊問。審判長蔡守訓上午裁示改至14時30分再開庭,讓陳水扁在法院候審室休息。

台北地方法院昨天開庭,律師團全面否認龍潭、洗錢和國務費等三案被告、證人所有供述筆錄的證據能力,書證等非供述證據,也大部分否認有證據能力;今天輪到檢方論告,檢方火力全開,對辯方所提理由逐一反駁,也對昨天辯方陳述意見以致庭訊冗長提出質疑。

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勤綱指出,昨天一整天律師都在唸狀子,檢方不願深究是哪一方造成訴訟程序虛耗,只是認為辯方律師不應讓被告從早到晚一整天枯坐法庭,聽自己律師唸一大堆原本私下就可說明的事項。

  下午一開庭,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指出,律師將筆錄內容訴諸媒體,把法庭審判變成全民公審,質疑偵訊光碟時,還隱瞞不利陳水扁的部分,這種不正常的訴訟外行為,有失專業格調;陳水扁的委任律師鄭文龍、石宜琳對此提出異議,認為檢方說法是公然侮辱行為,涉及人身攻擊,他們保留法律追訴權。

  由於律師從上午起就不斷以陳水扁身體不適為由。提出停止羈押,下午4時審判長蔡守訓宣佈改為審理是否羈押陳水扁;陳水扁在庭上一度邊哭邊說,在法庭只要想到妻子就會流淚,並強調自己絕不會逃亡,若能獲交保也絕對會配合訴訟。

  羈押庭經過兩個多小時的檢辯攻防,蔡守訓裁定陳水扁繼續還押台北看守所,這樣的結果引發挺扁民眾的不滿,在法庭外叫囂,多人遭台北地院法警抬離。

合議庭已另訂於3月4日、10日、11日、18日就陳水扁被控犯罪的部分開庭;此外,台北地院於去年12月30日以重罪且有逃亡、滅證之虞,羈押陳水扁,合議庭必須在3月29日前,決定是否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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