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法公布審判陳良宇案件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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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2月19日電】據新華社報導,在上週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天津市高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首席新聞發言人範春明,在總結介紹天津市高院過去一年所做的一系列工作時,首次向媒體披露了在津審理的陳良宇案的相關內情。

據範春明介紹,陳良宇案是在天津市委政法委的直接領導下,由法院系統組成專案小組專門審理的。新華社稱,社會各界及國內外媒體均對此案的審理給予了高度評價,陳良宇本人對審理結果也沒有異議。該案件的審理,無論是在程序方面,還是在實體和證據方面,都做到了客觀公正,充分體現了司法的公正性。

天津市高院首次向媒體公布陳良宇案審理細節的消息在中國官方媒體上公布之後,西方記者向天津高院打電話要求提供相關細節,電話均沒有得到回覆。此外,天津高法的官方網址上也沒有提到這次新聞發佈會。

*陳良宇案受到廣泛國際關注*

由於陳良宇是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原中共上海市委書記,也是近年來因腐敗而被判刑的級別最高的中共官員,因而這個案件的審理受到海內外的高度關注。

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於2008年3月25日開庭審理,4月11日一審宣判。陳良宇被法院認定犯有兩項罪名,一是受賄罪,二是濫用職權罪,兩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18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萬元。

宣判結果出來之後,很多上海市民認為判得太輕。不過,新華社本週一的報導解釋說,儘管陳良宇的貪污數額特別巨大﹔犯濫用職權罪的情節特別嚴重,但是陳良宇對於所犯受賄罪有悔罪表現,並能夠退繳全部贓款,所以當初對其酌情從輕處罰,作出判刑18年和沒收30萬財產的判決。

*高調出擊低調收場*

中國民間維權組織《官場觀察工作室》的昭明評論說,天津高院在審理陳良宇案的時候,故意迴避了上海土地腐敗、金融詐騙的事實。陳良宇案是典型的高調出擊,但卻低調收場。

因為揭發陳良宇案件遭到打擊報復並被關進監獄的著名上海維權律師鄭恩寵認為,儘管陳良宇案被輕判,至少說明10多年來上海公民維權的努力沒有白費。

他說:“當年中央把陳良宇的案子非常低調的結束了,但是上海民眾不會答應。 經過上海民眾長達10年的結露,陳良宇的案子表明上海官場腐敗的冰山一角終於揭露出來。 我們10年的維權奮鬥沒有白費。至少表明上海市民的公民權利意識在增強。”

海外觀察家分析說,這次新華社重提陳良宇案,可能是與高層利益集團的權力鬥爭的有關。陳良宇被撤職法辦的背後原因,是他在政治上和胡溫作對以及上海幫的失勢,並非標緻著中國反腐的制度化。

陳良宇案件之後,官員腐敗現象仍在蔓延而且越演越烈,他們對老百姓的侵權行為至今並沒有減弱。不過,觀察家們注意到中國公民維權運動雖遭打壓卻越挫越勇,而透過互聯網監督官員也日益成為打擊官員腐敗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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