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2月10日訊】(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10日電)外交部今天宣布,自今年2月15日起,斯洛維尼亞國民享有來台免簽證30天的待遇。上述措施實施後,27個歐盟成員國,僅剩保加利亞、羅馬尼亞及賽普勒斯3國未享入台免簽待遇。
外交部指出,基於權責及業務考量,自98年2月15日起給予斯洛維尼亞國民短期30天免簽證來台待遇,斯洛維尼亞是繼去年10月1日給予波蘭與斯洛伐克、11月1日匈牙利、11月21日立陶宛、12月1日愛沙尼亞,以及今年1月7日給予拉脫維亞相同待遇以來,第7個獲得台灣提供短期免簽證待遇的中東歐國家。
外交部表示,斯洛維尼亞國民來台免簽證待遇實施後,僅剩3個歐盟國家尚未給予免簽來台待遇,目前已在洽商中,外交部願在互惠基礎上給予這3個國家免簽證來台待遇,一旦完成磋商,就會陸續開放。
記者詢問,推動歐盟給予台灣民眾免申根簽證待遇案的進度如何?外交部次長林永樂說,這是外交部持續努力的目標,但歐盟採取共識決,要27個成員國達成共識較為不易,目前相關駐外館處正向各成員國及歐盟執委會爭取中,希望今年就能有具體進展。
他指出,依歐盟國家實務,拒簽率超過10%的國家就不給予免申根簽證的待遇,但現在台灣民眾赴歐旅遊的拒簽率不到1%,且發行晶片護照後更大幅提升防偽品質;另外,英國自3月3日起給予台灣免簽證待遇具有指標意義,這些因素都替台灣爭取申根免簽證待遇創造有利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