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與其說是各大中文媒體的「寵兒」,還不如說是咱溫哥華的「活寶」,咱們這座城市仗著他也沒少附帶被廣泛傳播,如果哪天老賴真要被大陸的大蓋帽押回去,恐怕大家心裡還真有點失落,因為「話題老男人」走了,我們會冷清不少。老賴身上幾乎都是「新聞」,而且常常能上本地「頭條」:考駕照、當農夫、拍電視、會女友、就差得腳氣,這不,最近兩天,賴昌星得到工作許可一事,鬧得滿城華裔圈沸沸揚揚,老賴一句「我要找工作」沒到24小時,據說昨天就獲得了溫哥華當地一家房地產商的0ffer,看來老賴的「名人效應」還是功力不凡啊。
老賴其實不老,今年才51歲,就是長得有點農民,因為姓賴,也讓別人佔了不少便宜。也因為恰巧滯留加拿大十年,「賴」得有點名副其實。一直沒感覺出老賴怎麼壞,至少從來沒有欺負過老百姓,只是走私石油得了不該得的錢。說實話,就是他不得也到不了咱大陸老百姓的手裡,還不是那些貪官全佔著?老賴跑到加拿大的這十年,大陸出了無數像賴昌星這樣的「壞人」,甚至還有明目張膽直接拿了國家金庫的錢出來的,比如高山還有李氏兄弟之流。我不恨老賴,理由很多。
老賴出身草民,本性敦良,只是不幸被壞的制度拖下了水,他是屬於發現「潛規則」早的,也是把「潛規則」嚴重擴大化的,最後當「制度之惡」的炮灰也就難免。只是我不明白,既然號稱「走私逃稅達800多億元人民幣」的遠華大案,案發地福建一眾貪官紛紛入牢,老賴的哥哥還搭了性命,緣何當時主政的賈慶林和他掌管外貿的老婆毫髮無損?即便賈的前秘書、後任北京海淀區委書記譚維克犯案,老賴也早就言明和譚的金錢關係,賈慶林居然還是「巋然不動」並貴為黨和國家領導人,貪官領導下中國的司法遊戲就是兒戲,誰相信誰上當,難怪加拿大聯邦移民部要多次對賴案進行「風險評估」,從這個角度來看,正因為大陸司法制度公正性的崩盤以及數十年來極其惡劣的操作記錄,才使得老賴「賴」在加拿大這麼多年成為可能,如今,賴昌星得到工作許可,首先要感謝的不是「講道理的加拿大」(賴昌星語),而是沒什麼道理可講的中國司法制度。
過去一提起老賴,就讓人想起低廉的油價、廈門的紅摟,楊鈺瑩的保時捷,董文華的水泡眼。如今賴昌星是屬於「不是移民又不是難民,但也無法被遣返」的弱勢群體。用加拿大聯邦移民部長肯尼的話說,加移民部給予賴昌星工作許可完全不是「政治決定」,只是一個根據法院裁定而作出的「可操作性決定」。這也是老賴這些年中規中矩聽命於加拿大司法發落的一種「回饋」,加拿大司法的公正性,讓他改「惡」從良,而他自己願意「為加拿大多納點稅」相信也是發自肺腑,可見,好的制度能夠讓「壞人」心悅誠服,對誰都是一樣,這就是加拿大充滿魅力的地方,這和老賴今天處境的好壞沒有什麼關係。
老賴現在要「自食其力」了,積極性應該高度肯定,但究竟做什麼很關鍵。「紅樓」是沒辦法再開了,因為即便開了也會因生意清淡虧損。至於,房地產經紀之類的活兒,也可以適當搞一下,但目前溫哥華地產交易清淡,估計撈不到多少人工。我倒是有幾個建議,一種是比較「俗」的,比如在某家飯店當個「老門童」,你只要負責拉拉門栓,那些想一睹你尊榮的還有討個簽名合個影的估計都會來湊熱鬧,如果選擇在旅遊點附近更佳,飯店的生意一定紅火。如果覺得這份買賣太丟人現眼,因為畢竟過去也是數百億身價的闊佬,那可以來點雅的。比如,辦個「大陸潛規則實戰寶典」速成班,那些想去對岸撈點銀子的企業家和投資者估計都想聽,收費狠點,一小時100塊。還可以寫個回憶錄啥的,自己文化程度低沒關係,現在時興請人捉刀,前幾年一本《遠華案黑幕》已經出了40幾版啦,你一定要記得版稅不能低於10%,否則,把老臉拉下別幹。當然,老賴也可以學學當地的某些社團,搞個「全加大陸犯案外逃者聯合總會」,一不留神就是僑領啦,如果政治上不出什麼差錯,等大陸風聲徹底平息後,以「愛國華僑」的身份回去成為中石油、中石化的戰略合作夥伴也不一定是痴人說夢呢。
須知,老賴不僅僅是加中關係中的一個「燙手山芋」,因工作許可的獲取,其「剩餘價值」亟待利用,這一點相信精明的老賴心知肚明,我們也只有聽其言、觀其行的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