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2月3日訊】香港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星期一討論港府金管局及證監會有關雷曼迷你債券事件的檢討報告,議員不滿報告中沒有提出追究責任,也沒有披露調查的細節。
金融管理局副總裁蔡耀君表示,金管局檢討過程中,共提出19 項建議,包括加強銀行銷售投資產品監控、風險披露和現行監管制度等,對投資者提供更多保證。
多位議員指事件讓香港付出沉重代價,許多人因此損失慘重。議員不滿報告並無追究事件責任,金融服務界議員詹培忠批評港府當局失職。
香港立法會議員(金融服務界)詹培忠:這是世界的騙局,香港政府協助外國欺騙香港人,這樣的作風,這樣的所作所為,有甚麼資格在這裏解釋它的報告?
民主黨議員甘乃威批評報告沒有訂立處理有關事件時間表,而金管局在事件中過失很多,當局仍建議給它更大的監管權力。
民主黨主席何俊仁議員質疑當局為何不公開有關新鴻基證券的調查報告,只是允許它全數回購債券,而新鴻基證券又否認要負責任。何俊仁認為可以對新鴻基證券罰款,成立基金賠償給苦主。
委員會最後達成共識,將再次要求當局就事件進行討論。
新唐人記者潘在殊在香港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