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過勞自殺 日本法院判僱主賠1億日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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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2月3日訊】(中央社東京2日法新電)報導指出,日本法院今天命令一家農業合作社賠償逾百萬美元損害金,該合作社一名員工先前因過勞引發憂鬱並自殺身亡。

這筆賠償金與日本同類案件相較,金額異常龐大。日本的長工時惡名遠播,每年估計有數千人因此喪生。

日本共同通信社(kyodo News)報導,日本北部北海道(Hokkaido)釧路地方法院(Kushiro DistrictCourt)指出,這家農業合作社忽視自身職責,未確保職場安全。

共同社指出,審判長岡山忠廣(TadahiroOkayama )說:「自殺的起因是他的工作」,並命令這家合作社賠償死者家屬一億日圓(約112萬美元)。

報導說,死者2005年自殺身亡時年僅33歲。他的工作量在2004年開始加重。

警方說,2007年共有2200名日本民眾因工作情況自殺。日本最大工會聯盟「勞動組合總連合會」(Rengo)估計,2007年還有1萬名勞工罹患與工作有關的心臟病發作或中風,前述疾病有時可能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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