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立院爭調查權 監院盼五權相互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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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1月29日訊】(中央社記者李淑華台北29日電)立法院日前修法擬爭取調查權,引發監察院高度關切,有監察委員憂心立院有「擴權」之嫌,對此,監察院長王建(火宣)盼五權相互尊重。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月8日初審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新增建構立法院行使調查權與舉行聽證會機制。

一位不願具名監察委員表示,由於監察院在立院委員會審查法案的前一天,才得知消息,十分緊張,隔天隨即派人列席參加,表達監察院立場。

為慎重其事,在立院審查會前,監察院還召開內部會議討論,據與會監委表示,有人認為國會如有調查權,非常嚴重,不應等閒視之。

監察院幕僚表示,監察院提出幾點意見,一是主張調查委員會成立,應經立法院院會決議,不宜只經委員會同意。

第二,針對國會調查的對象,監察院主張應僅限於立院職權行使的範圍,換言之,受憲法保障的獨立機關,不應納入調查範圍,例如國會不能調查監察院、考試院、法官、檢察官等獨立行使職權等單位。

此外,監察院對於國會調查結果,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也持反對立場。

兩院間最大的歧見,在於調查的對象範圍,監察院認為立法院只能調查行政部門,而非整個政府機關。

王建(火宣)呼籲,五權應相互尊重。監察院幕僚表示,將持續追蹤法案審查進度,多與立法院協調、溝通,尊重立法院的職權行使,但希望符合大法官第585號釋憲精神,且兩院應相互配合,而非彼此扞格,造成院際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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