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法官務實判決 影片可出現吸菸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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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1月24日訊】(中央社記者郭傳信新德里24日專電)印度新德里高等法院法官以憲法尊重個人表達創造自由,以及電影應真實反映社會百態為由,今天判決影片中可出現吸菸鏡頭。

印度衛生部去年10月下令全國全面禁菸,所有公共場所不得吸菸,並在2005年10月與本月3日兩度下令,影片中不得有吸菸鏡頭,避免影迷模仿偶像而吸菸。但電影業者不服上訴。

據新德里高等法院審理法官考爾(Sanjay Kishan kaul)判決表示,衛生部禁止影片出現吸菸鏡頭,違反憲法第19條保障人民表達及創造自由的權利。他又說,當電影導演忙於創造作品時,不應受到繁雜的官僚限制。

考爾同時指出,影片應忠實反映社會百態,一如兇殺、搶劫和性侵等,雖然不為大眾所能接受,但都出現在影片中,也未受到任何法令禁止,吸菸鏡頭自不應例外。

電影業界對考爾的判決表示滿意。影評家普拉卡希(S. Prakash)表示,一如中共前領導人鄧小平菸不離手,是知名的「菸槍」,英國前首相邱吉爾也是雪茄不離手,如果拍攝兩人生平事蹟,能不出現兩人抽煙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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