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BBC中文網報導,台灣檢察部門官員證實,被起訴貪污等罪名的前總統陳水扁告發另一位前總統李登輝洗黑錢,檢察部門將著手偵辦。
台灣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察組發言人陳雲南星期五(12月26日)接受媒體採訪時,對於是否正在偵查陳水扁對李登輝指控的提問「點頭回應」。
被起訴貪污和洗錢等罪名的陳水扁在此前的庭審中聲稱,李登輝也把16億元新台幣(4849萬美元)資金轉移到海外。
另一方面,台北地方法院星期四(25日)晚間作出合併案件的決定,把陳水扁涉及的四大案件,一併交由目前國務機要費案的主審法官蔡守訓審理。
台北地方法院發言人黃俊明表示,台北地院刑事案件審核小組當天兩次開會後認為,全案由於涉及到「一人犯多罪」和「多人共犯一罪」,且有部分證人相同。
黃俊明說,為了避免犯罪事實認定的歧異和重複盤問證人浪費司法資源,審核小組做出了併案的決定。
在併案決定下達後,此前兩次批准陳水扁無保釋放的周佔春法官將不再負責陳水扁的案件。
特偵組星期四晚就陳水扁獲撤銷收押提出第二次上訴,一旦最高法院接到抗告書後發回地方法院審理,將由蔡守訓法官召開羈押庭審理。
據台灣媒體報導,特偵組二度抗告的重點仍然是陳水扁有逃亡與串供的可能,抗告書中更提出了新證據,指稱有政府公務員給陳水扁「通風報信」。
抗告書指出,這樣使得陳水扁能有所準備,指示報信者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向檢察官提供不正確的資料,因此有必要再次羈押陳水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