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明年1月18日統一發放,為讓發放作業順利完成,內政部網站設立「消費券下載專區」,提供下載委託他人領取的委託書,以及如何領取消費券的問答集,供民眾參考。
內政部的問答集蒐集42個民眾領取消費券可能面臨的問題,包括家庭暴力被害人如何避免消費券被加害人冒領?家庭暴力被害人是否可不用回戶籍地領消費券?居住老人福利機構者如何領券?曾在台灣設有戶籍,但目前長期居住國外,是否可領券?消費券可否跨轄區領取?
內政部針對這42個問題有明確、詳細的答案,也提供連絡人姓名與電話,以及各縣市服務站專線電話供民眾查詢。
內政部表示,鄉鎮市區公所將自明年1月10日起按戶發送消費券領取通知單及委託書,最遲於明年1月15日送達各戶住址;民眾可持通知單與國民身分證親自領取,也可委託他人代領。
內政部網站提供「委託他人領取委託書」供民眾下載,委託領取時應攜帶委託人身分證或居留證件、受託人國民身分證及印章。
消費券發放分為統一發放與個別領取,統一發放日是明年1月18日上午8時到下午5時,民眾到消費券發放所領取;如果來不及在明年1月18日領取,可在明年2月7日至4月30日向指定郵局領取,全部發放作業在明年4月30日截止,逾期未領取者不再發給。
若有消費券領取相關問題,可至內政部網站(www.moi.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