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12月14日訊】法國在長期主張解除對中共當侷的武器禁運之後,終於在有關歐盟國家武器出口行為準則的規範上與歐盟有了共同立場。
據中央社報道,法國轉為支持的這個共同立場包括:同意禁止歐盟國家出售武器給人權紀錄不良,或會使用該武器鎮壓自己國民或從事國際侵略的國家。
這也意味著,如果中國還屬人權紀錄不良的國家,包括法國在內的歐盟仍不會賣武器給中共。
法國外交部發表公告指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是一種負責任的政策,目的要避免出口的武器是用於內部鎮壓或國際侵略或有助於區域的不穩定。
但在聲明中法國政府並未指出,行為準則的八項原則中,最重要之一就是禁止出售武器給人權紀錄不良的國家。
因為,新的行為準則雖允許定期審查被制裁的國家,但中國是否符合人權國家的標準而被允許賣武器,才將會是真正的問題所在。
歐盟有關武器出口的「行為準則」已討論並擱置良久,因牽涉到對中國武器解禁的問題,各國立場不一,所以,此次法國與歐盟達成一緻,確是一個重要的步驟,尤其是在法國任歐盟輪值主席國時得到結論。
歐盟在1989年天安門事件以來一直對中國採取武器禁運。在這一問題上,此前法國曾主張解禁,但遭到以人權治上的德國等國傢的反對,同時還有來自美國的壓力,美國曾警告歐盟若解除禁令,可能被迫停止移轉具有敏感性的國防科技給歐洲國家。
不僅華府警告,歐盟恢復對中國軍售將破壞區域穩定,並升高台海兩岸軍備競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