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警方拒讓律師會見郭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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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亞洲電台記者丁小報導)被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刑事拘留的郭泉母親委託北京律師李和平和江西律師郭蓮輝代理案件,週三律師要求會見當事人時,被警方先以郭泉拒絕家人聘請律師,再以案件涉密為由拒絕。律師指南京當局違反新的律師法同時有刻意阻撓郭泉接受法律援助之嫌。

南京師範大學學者郭泉十一月中被當局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刑事拘留,他的母親顧瀟本週正式委託北京律師李和平以及江西律師郭蓮輝代理案件,兩名律師週三在南京要求會見郭泉時,被鼓樓區公安分局首先以郭泉拒絕家人在刑事拘留階段為其聘請律師為由拒絕。李和平律師當天晚上告訴本台:

「公安機關拿出一個郭泉寫的字條說,在刑事拘留階段不用家屬聘請律師,過了這一階段他可選擇申請法律援助或由家人代為聘請律師。警方用這個字條來擋我們,這種做法和楊佳案子(公安阻擋律師會見的做法)很類似。」

律師們對這份警方出示的據稱有郭泉親自寫的字條提出多項置疑,包括當事人是否被迫?據稱書寫時間至今已兩週,其間當事人有否改變主意?李和平說:

「郭泉讓不讓我們為他辯護首先要見了面由他決定。作為偵查機關你拿出這個說明不合適,第一、即使郭泉上一個小時這樣說,下一個小時也可能有變化;第二、我們不知道他在裡面是否遭刑訊逼供,如果遭酷刑他寫的這個就不能作為他的真實意願表述,我們表示懷疑;第三、上海公安在楊佳案子裡也用了這個手段遭到廣泛批評,如果南京公安也照著這樣做的話,有損公安機關形象,有損中共法制在公民心中的形象。後來他也同意我們的意見,答應向上級匯報研究。」

警方其後又提出案件涉及國家秘密的理由,嫌疑人能否聘請律師要由公安機關批准,需要研究,郭蓮輝律師說:「剛才他們打電話給了我們,說這個案子涉及國家機密,嫌疑人聘請律師需經辦案單位同意。」

郭律師說如果公安堅持以涉密拒絕律師介入,他們會書面抗議甚至提出復議:「他這個理由是不能成立的,我們下一步準備給辦案單位發律師意見書,闡述我們的觀點,要求他依法辦事,如果他依然堅持錯誤意見,我們準備申請覆議。」

另外,今年6月新出台的中國律師法規定,只要代同律師證、事務所介紹信、以及委託書,律師無須經過任何部門批准,可直接往看守所要求會見,不受案件類型以及階段限制。而這一規定在南京顯然成了一紙空文,週三早上李和平一人直接前往看守所要求會見時,所方指必須得到辦案公安部門批准,以及兩人以上才能會見:

「看守所的幹警告訴我說律師法在南京沒有施行,必須兩個律師會見,並且需要辦案機關批准。意味著6月1日頒布的律師法在南京徹底的沒有得到執行。」

李和平律師週三晚上回北京,郭蓮輝律師將繼續留在南京,等候公安3日內回覆是否容許律師介入的決定。

原南京師範大學文學院副教授,大陸民主黨派民盟成員郭泉去年11月連續發表封致國家領導人及海內外民眾的公開信,從下崗工人、軍轉幹部、失地農民等現今大陸嚴重的社會問題入手,提出建立多黨競選民主體制、軍隊國家化等等的建議,其後一個月內遭學校解除教務,公安傳喚及抄家以及被開除出民盟。但他並沒有因此停止宣揚民主、關注維權,更在網上成立沒有組織結構,以宣傳民主思想為目標的新民黨,每個認同民主民權理念的人都可以自稱黨員。南京公安在上月13日以涉嫌 顛覆國家政權這一嚴重指控將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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