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43天 余政憲100萬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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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亞太電視臺北綜合報導】臺灣前內政部長余政憲涉及南港展覽館弊案,在經過43天的羈押後,法官認定已無羈押必要,予以100萬元交保。余政憲在步出法院後,立即向全民鞠躬道歉,不過,他強調自己絕對沒有收受任何一毛錢。

律師提著裝有100萬元現金的紙袋,走進法院,因為前內政部長余政憲涉及的南港展覽館弊案,法院認為已沒有羈押必要,讓他交保。

前內政部長 余政憲:

「造成國人的不安,在這里特別來表示歉意,我祖父的遺訓,余登發老縣長,他交代做任何事情不收紅包,不拿回扣,在這個事情,我沒有拿任何一毛錢。」

經過43天的羈押後,余政憲的心情顯得略為激動,被記者問到案情內容,一度慾言又止,

前內政部長 余政憲:

「(不是您個人意願想要這麼做的,是這樣子嗎),整個案件還在審理,相關的案情還是不方便對外透露。」

在律師的提醒下,余政憲決定保持緘默。前3次律師申請停止羈押都遭到駁回,這次法官認為沒有再羈押的必要。

余政憲聽說陳前總統也遭到收押,但不願發表任何意見。面對中信金辜仲諒返臺未遭聲押,也未限制住居,檢方聲押被告的標準到底在那裏?引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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