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丹娜與蓋瑞奇離婚案 倫敦法院今天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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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倫敦20日法新電)根據倫敦高等法院今天公布的庭期清單,國際流行歌壇天后瑪丹娜(Madonna)和英國導演丈夫蓋瑞奇(Guy Ritchie)訴請離婚案,法院將於明天開庭審理。

根據庭期清單,這宗離婚案列為快速審理案件,將由倫敦市中心高等法院的家事法庭處理。

法庭的裁定結果預定於上午10時(台灣時間下午6時)宣布。根據英國法律,訴請離婚的夫妻無須親自出庭聆判。

50歲的瑪丹娜和40歲的蓋瑞奇於10月中宣布,他們決定離婚,結束將近八年的婚姻。他們是於2000年12月在蘇格蘭一座古堡舉行豪華的結婚典禮。

瑪丹娜廣獲公認是世界最會賺錢的女歌手,「富比士雜誌」網站 (Forbes.com)將她列為「樂壇賺錢天后」排行榜之首,估計由2006年6月到2007年6月的一年間,她的進帳達7200萬美元(約台幣2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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