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何宏儒台北十日電)經濟部今天表示,政府推動「白熾燈汰換計畫」,係將白熾燈汰換為省電燈泡或其他高效率燈具,並非宣導將日光燈管汰換為省電燈泡。能源局指出,站在節能觀點,不應將日光燈管汰換為省電燈泡。經濟部常務次長施顏祥坦承,「宣導時語意上不是特別清楚」,將立即進行正確宣導。
聯合報今天報導「省電燈泡最省電?大錯特錯」,指出省電燈泡只比鎢絲燈泡省電一點,但日光燈、T5燈、PL燈、LED燈都比省電燈泡更省電。報導引述國立成功大學兼任建築系教授林憲德指出,政府宣導資料強調「用省電燈泡比較省電」,是「最荒謬的說法」。
施顏祥今天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回答國民黨立委李慶華質詢時指出,經濟部其實是拿省電燈泡跟鎢絲燈泡作比較;他坦承「宣導時語意上不是特別清楚」,「過去宣導講得不夠清楚」,經濟部將立即進行正確宣導。
能源局表示,省電燈泡因其接頭與白熾燈泡相同,且發光效率和壽命均高於白熾燈泡,因此在變動最少前提下,可用省電燈泡替代白熾燈泡。
不過,從發光效率觀點來看,能源局強調,就已裝設日光燈的場所而言,一般40瓦日光燈的發光效率至少為70lm╱W(流明╱瓦)以上,三波長燈管的效率更可達85lm╱W以上。
但依瓦數不同,省電燈泡的發光效率約介於40至65lm╱W之間。因此站在節能觀點,不應將日光燈管汰換為省電燈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