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過後示威申請不斷 遊行不行上訪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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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記者丁小報導)週四再有一百多民眾聚集北京市公安局依法申請示威遊行而不獲受理。在遊行示威的權利名存實亡的同時,以上訪的方法來維權得到的卻往往不是公義而是更多傷害。

週四上午,一百多名來自北京以及一些外地的民眾齊集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總隊,申請示威遊行,其中包括奧運期間申請示威遊行被判勞教一年後在國際譴責聲中獲釋的兩名年邁老人吳殿元和王秀英。

吳殿元的兒子週五告訴記者,奧運過後,這種大規模集體申請示威遊行的情況,他已經看見過4次。雖然週四的申請同樣在沒有任何解釋的情況下不被受理,他們會繼續嘗試,以維護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

「昨天這種大規模的奧運過後已經有4次了,陸續來的人有150個左右,一個個進去談,公安非常明確說就是不讓遊行。許多人質問這是憲法和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你憑什麼不批?政府在這方面做得很不到位,肯定是與遊行示威法相牴觸的。」

本台週五致電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總隊法制科詢問示威遊行的有關申請手續,警員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有詳細的指引:

「請您看一下《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那個法和實施條例上有非常詳細的說明。」

而記者具體問到大批群眾申請不獲受理的相關理據時,對方則稱採訪需聯絡新聞處:「我們北京市公安局有明確規定,媒體請向新聞辦公室進行諮詢。」

在公民依法申請遊行無一例成功的情況下,《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真正得到應用似乎只在處罰公民的時候。本台獲悉,近期就有兩名廣州的軍轉幹部被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之規定以未經申請舉行非法集會遊行為理由被處以行政拘留15天,直到上月底才獲釋。

其中一名當事人侯迎中週五告訴本台,上月數名軍轉幹部代表準備上訪中央,剛到達北京就被公安截訪遣返,而公安指控他們所謂非法集會遊行,其實只是一年前他們集體往政府信訪部門上訪的活動。侯迎中說集會遊行示威法成了打壓維權的緊箍咒:

「按道理憲法規定每個人有遊行示威的自由,但是你又不批。你不批我們就到省市的信訪部門上訪,他又以遊行示威法說我們非法組織遊行集會來行政拘留!」

在公民遊行示威的權利名存實亡的情況下,一批批因拆遷徵地、司法不公等等原因權益受侵害的民眾,只能繼續以上訪的形式期望遇到正義無私的官員來為他們討回公道。奧運結束後,很多被以維穩為名遭地方當局軟禁的各地訪民又回到了北京。據志願者反映,最高人民法院信訪接待室門口週五照常聚滿數百訪民。而附近的汽車南站隨處可以遇到公道未至,有家難歸的訪民。

其中湖南湘鄉縣的辜湘紅面對志願者的相機鏡頭講述她今年4月被從北京截訪回鄉關押黑監獄半年多,更曾連續二十多天被用鐵鏈綁著手腳的遭遇,視頻中可以看見除了傷痕還有因長期綁著雙手無法清潔而長滿全身的膿瘡,辜湘紅說:

「打擊報復我,把我的手銬起來,不給我擦汗,電風扇也不給吹。那一個月全身到處都是這個瘡,癢死了。你看我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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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湖南湘鄉縣的辜湘訴說今年四月被從北京截訪回鄉,關押超過半年。其中9月月16日被當地保衛幹部用鐵鏈把手腳銬起來,到10月6號下午才解開。因天氣熱、長期綁著雙手無法擦汗洗澡等全身長滿瘡。(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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