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亞太電視 陳進交 陳美生 臺灣臺北報導]大陸海協會成員到臺灣參與二次江陳會,民眾上街向海協會會長陳雲林抗議,要求對毒奶事件賠償,但臺灣政府高規格維安,不讓民眾接近陳雲林,導致多起政府侵害人權的事件。臺灣多個民間社團11/5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警察不能違憲侵害人權,也希望立法院儘快修正集會遊行法,進一步保障人民言論自由。
自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到臺灣後,引發多起臺灣民眾人權被侵害事件,多個民間社會團體共同出面表示譴責。
婦女新知基金會律師 尤美女:「臺灣跟中國最大的區別在哪裏,就是在我們的民主人權自由法治。而這些最寶貴的東西,在陳雲林來臺的時候,全部不見了。」
臺灣勞工陣線祕書長 孫友聯:「警察已經明顯的違反憲法對於所有人民行為言論自由的一個保障,沒有第二句話,王卓鈞(警政署長)下臺。」
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執行長 林怡瑄:「強烈抗議就是直接抗議政府違憲,然後強烈譴責這種惡篩言論自由,然後喪權辱民的一種行為。」
七一五宣言發起人 吳叡人:「我們希望馬政府懸崖勒馬,尊重民意跟法治,不要逼迫人民行使抵抗權。」「我們要求監察院徹查這次警察執法過當,造成嚴重人權侵害之真相,以及政治責任的歸屬。」
律師公會表示,將組成律師團義務為遭到人權侵犯的個案追究責任。
臺北律師公會律師 高湧成:「可以透過臺灣人權促進會做為窗口,那到時候我們會就個案方面一樣來追究這些不當的執法者,違法的執法者,本身他的一個行政責任以及法律責任。」
臺灣人權促進會呼籲警察不要成為鉗制人民基本權利的打手。
臺灣人權促進會副會長 林佳範:「我們呼籲在場的第一線的警察同仁,要維護憲法價值是每一個執法者的天職,盲目聽從上級的違法違憲的指令,將構成犯罪行為。」
林佳範表示,應立即修改國安三法裡已經不合時宜的集會遊行法,真正保障人民言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