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褚盧生洛杉磯二十八日專電)美國總統大選進入倒數最後一週,加州主管選務的州務卿鮑文,今天提醒加州的勞工和上班族,可引用加州選舉事務法向雇主要求兩小時的帶薪假,在十一月四日當天完成投票。
鮑文指出,每一位有投票資格的加州選民都應該在決定歷史的選舉日前往投票所履行權利,只是針對勞工和上班族而言,加州的規定既不是放假一天,也不是由選民自行斟酌時間,而是要求雇主提供兩小時的帶薪假。
由於只有兩個小時,一般勞工和上班族都是利用前往工作場所的前兩小時,先到住家附近投票再上班,或是選擇提前兩小時下班,然後趕在投票截止前投票。
為了避免陰錯陽差或一時的疏忽、遺忘,加州選務法還規定,雇主應該在選舉日前十天,在員工習慣出入的地方張貼公告提醒實踐公民權利,而員工如果不是採取通訊投票,最慢必需在大選日前兩天告訴雇主,將於十一月四日當天有兩小時的帶薪假,前往投票所。
鮑文還特別提醒勞工和上班族,十一月四日當天的投票時間,從上午七時一直開放到晚間八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