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10月18日訊】中共在北京奧運前後實施的新聞採訪條例廢止的當天,10月17日深夜頒布了新的《外國記者在華採訪條例》。
這個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常駐新聞機構和外國記者採訪條例》中規定,外國記者在中國境內採訪,需徵得被採訪單位和個人的同意﹔外國記者採訪時,應當攜帶並出示外國常駐記者證或者短期採訪記者簽證﹔外國常駐新聞機構和外國記者可以通過外事服務單位聘用中國公民從事輔助工作等等。
中共在奧運期間阻礙國外新聞媒體採訪敏感話題的事件比比皆是。奧運會後中共是繼續做表面文章還是切實遵守新條例,對外國媒體來說仍然是最大的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