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十四日電)造成六死四傷的上海襲警案,昨天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法院披露了被告楊佳之前被上海警方攔檢,認為他有偷腳踏車之嫌,將他帶回派出所,被警察拖出鏡頭監控外的錄影帶畫面。
香港星島日報今天報導,與一審不同的是,上海法院昨天首度允許三十多家地方媒體及部分民眾旁聽,包括楊佳的父親楊福生和姨媽王靜榮。
二審過程中,法院還披露了楊佳案不為人知的細節,包括楊佳被帶到派出所時的情景。錄影帶顯示,幾名警員將楊佳團團夾住,拖出鏡頭監控範圍外。
楊佳自稱:「七、八個警察把我按倒在地,圍住我、對我拳打腳踢,大約有兩、三分鐘時間,我的褲子、T恤被扯破弄髒」。
在自我辯護時,楊佳說:「我認為我是無罪的,是他們先打人,我一級級投訴都沒有結果,而是(警察)一級級地侮辱我的人格。所以七月一日(上海襲警案)發生的事是完全正常的。」
他最後陳述:「我站在這�證明一件事,在這些警察管理的社會�,即使幾十年遵紀守法,還是一樣會被判刑坐牢的。」
開庭前楊佳曾向二審法庭申請,要求作證的警員出庭接受律師詢問,但幾位證人昨天均未現身。
控辯雙方圍繞楊佳是否有精神病、是否在派出所被毆打等,展開激辯。
昨天庭審一直進行到傍晚。法院最後宣佈,此案將擇日進行宣判。
二十八歲的楊佳七月一日持刀闖入上海閘北區公安分局機關大樓逞凶,造成六名警員死亡,三名警員和保安人員受傷。
九月一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楊佳死刑,但楊不服,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