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財產來源不明罪?王金平:立法應周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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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二十二日電)立法院長王金平今天表示,「公務員違反財產來源不明說明義務罪」應如何訂定,就讓大家討論,但立法要審慎周延,既能讓政治更清明,法律執行面也要運作順利,這才是良法,希望大家慎重其事。

行政院院會日前通過「貪污治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公務員違反財產來源不明說明義務罪」,罪刑三年以下。

此外,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邱毅上午表示,希望修法,若前總統涉及貪污等重大犯罪行為,於偵查犯罪期間,取消隨扈禮遇,並溯及既往。他說,他就是針對前總統陳水扁。

王金平在立法院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每個人都可表達自己意見,但這牽涉修改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不是說撤就撤,說不撤就不撤,還是要經立委建立共識後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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