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亞太電視 陳政祥 陳美生 臺灣臺北報導)臺灣立委蔡同榮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民進黨已決議把「財產來源不明罪」列入立法院黨團下一期的優先法案,將針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十二條提出修正草案,增列刑責並入罪化,如財產來源無法交代就全數沒收,並尋求國民黨黨鞭連署支持。
現行「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十二條規定,如果申報人故意隱匿財產,將處新臺幣20萬以上400萬以下的罰鍰。民進黨立委蔡同榮指出,有心犯罪的人,根本不把這些罰款看在眼裡,為了遏阻這種僥倖心理,將提案增訂「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
針對財產總額前後年度增加超過薪資所得一倍以上的申報人,蔡同榮表示,如果拒絕或無法提出合理說明,應該推定為犯罪所得。
蔡同榮 「你要去解釋這些錢從哪裏來,你如果無法解釋,這也要負刑事責任,增加的這部份應該沒收,並且要負刑事責任,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蔡同榮表示,過去國民黨一直反對審議「財產來源不明罪」,就在前總統陳水扁海外密帳爆發後,據說終於打算把它列入優先法案,希望這次國民黨拿出改革誠意,他也會尋求國民黨黨鞭連署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