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褚盧生洛杉磯二十四日專電)洛杉磯聯邦高等法院的一個陪審團,今天裁定前洛杉磯市府華裔市政及機場、港口委員黃文林被控收受賄賂與貪污等的十四項罪名成立。
黃文林在二零零六年八月被檢察官起訴之初,總計面對包括受賄、侵佔、利益衝突、挪用公款、做偽證等二十一項罪名指控,歷經月初以來連續三週的開庭審理後,陪審團今天裁定其中的十四項罪名成立。
檢察官卡拉漢在陪審團做出裁定前,再一次提到黃文林擔任機場、港口委員期間,不當接受台灣長榮航運公司每月定期向他開設在香港銀行的戶頭匯入五千美元,做為協助長榮取得洛杉磯港碼頭新租約的「顧問費」,總計受賄金額達十萬美元。
另外,黃文林任職市政委員期間也被視為洛杉磯市府最有影響力的說客,經常為美國凱撒醫療保險公司等企業處理政商關係,其間甚至安排前副市長愛德華茲到市區朋納凡丘飯店俱樂部接受至少十次的「按摩」招待。卡拉漢強調,這些都不被美國法律所允許。
現年五十一歲的黃文林,也是近兩年來唯一被裁定受賄與貪污罪名成立的洛杉磯市府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