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記者符濟顯、陳美生台灣台北報導】台北縣板橋地區某間飯店,日前發生3名大陸女觀光客,在離開台灣最後一晚,突然落跑失蹤。移民署說,這3個人的入境資格原本是被退件的,如果在7月13日前還找不到人,旅行社就必須面臨新台幣60萬的罰緩。對此事件,台灣陸委會和海基會10日做出以下回應。
台灣海基會秘書長高孔廉表示,這次脫隊陸客並非首發團成員,而是屬於第二類。
高孔廉:「大陸方面對兩岸開放觀光,一向持著非常謹慎的態度,所以也就是為什麼會談的這麼久,然後人數初期稍微有些限制,就是不希望發生這樣的問題,當然假設它發生我們一定會有一套處理的程序。」
事實上91年的兩岸條例中,並未針對大陸觀光客分類,由於當時中國並未開放陸客來台,為了歡迎到第三地觀光中轉進來台灣旅遊的大陸旅客,因此才有類別區分。
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因為它來自這樣的轉折,因此我們在有一些身份的審查上,沒有它依附的基礎存在,唯一的方式就是說,你的接團社,我們台灣本身的接團社,接到資料的時候交給全聯會,由全聯會再往前去做確認,去跟當事人的家庭,跟當事人的公司等等來做確認。」
台灣過去已受理二、三類來台觀光陸客共約30萬人,脫隊比例約千分之四。
劉德勳:「那現在兩岸之間的協議完成,因此就變成大陸由組團社來出面,因此我們希望他在組團社接案的時候,也先幫這邊做一些過濾。」
目前發生脫隊共約125位陸客,有27位在查緝中,其中1人申請過政治媲護。
劉德勳:「難民法的草案還在立法院審議當中,我想我們這部份也希望盡快,難民法有這樣一個平台,讓將來有可能發生這種情形,有一個處理的依據,不過難民法所針對的不是只有大陸人士,只不過大陸人士也是適用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