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各界呼籲勿配合中共犧牲民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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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亞太電視 陳政祥 陳美生 臺灣臺北採訪報導】就在首批大陸遊客即將來臺灣觀光之際,中共卻向臺灣提出大陸遊客所到景點不能出現宗教如法輪功的標語。6月27日上午,臺灣立法委員與人權團體等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不要為短期經濟利益來配合中共的要求,否則不僅犧牲臺灣的民主自由人權,也犧牲大陸遊客享受自由的權利。

這個大陸觀光客相當專心地看法輪功真相展板,而這裡正是每年1,500萬大陸觀光客到香港的必經之旅,多年來香港各景點以及世界各地都有法輪功學員在和大陸遊客講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真相。而就在陸客即將來臺之前,中共對臺灣提出要求,舉凡陸客所到景點,都不能出現宗教如法輪功的標語。

立委賴清德指出,臺灣與中國最大的區別除了人權、民主,還有自由。

賴清德:「今天如果讓中國大陸客來看到臺灣是這麼樣的民主、自由,是這樣重視人權的國家。我相信他們看到法輪功任何揭諸人權民主自由的任何行動,都遠比他到臺灣去風景區看到的任何風景,都要來得有價值,因為這是中國看不到的。」

在日月潭發傳單的法輪功學員林貴表示,臺灣政府不應配合中共的要求,犧牲了陸客的權利。

林貴:「因為他們在那裏完全聽不到,而且每次大陸客要上車……,為甚麼?他在現場他不敢拿,可是他到遠一點,我不曉得他裡面是不是有監督的,我們不知道嘛,可他確實是沒人看到的時候趕快拿一本放在口袋裡。所以他們是很需要知道真相的,他們是很喜歡看到真相的。」

法輪功學員劉美玉則提到近日在故宮景點的遭遇。

劉美玉:「這幾天警察人員來到我們講真相的景點,並且用相機拍照存證,身心受到很大的壓力,彷如生在中國,而不是在自由民主的臺灣,使我更能體會到大陸同胞的處境。」

人權律師朱婉琪表示,臺灣憲法第11及14條規定,人民有言論、表達、集會結社等自由,嚴正呼籲各級政府及警察單位不要觸法。

朱婉琪:「不要以低層次的行政命令,來觸犯高層次的憲法的權利,以及集會遊行法上面的相關規定。法輪功學員不以法律為唯一的手段,可是法輪功團體在全世界受到不公正的待遇的時候,律師們從來沒有猶豫過,利用任何的法律手段來維護法輪功學員在世界各國的權利。」

臺權會秘書長 蔡季勳:「迎接大陸客來臨的同時,我們不要自己去設限,我們要去彰顯出臺灣在這塊土地上,我們好不容易累積出來的這些,對於人權價值尊重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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