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在線報導)2008年5月13日上午9點山東省滕州法院將以「詐騙、敲詐勒索罪」對原《法制早報》山東記者齊崇淮進行公開審判。齊記者的辯護律師黎雄兵指出,「齊崇懷被治罪,是法治的悲哀,更是新聞自由和輿論監督制度的不幸」!
齊崇淮自07年6月25日深夜被捕,案件被山東當局超期羈壓數月之久,經過將近一年時間的羅織「罪證」,近日滕州法院終於作出公開審理案件的決定。
多起指控 律師質疑
據黎雄兵律師介紹,偵查機關和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齊崇淮、賀彥傑在2005年底至2007年5月期間夥同《人民日報》市場報山東記者站站長劉某、中華英才網記者劉某等(其他涉案記者未被追究),在採訪報導鄆城縣交警大隊執勤軋死人事件、新泰市煤礦安全事故、泰安市岱岳區拖欠農民工工資等事件中,分別從鄆城縣公安局騙取3000元、從黃前鎮政府騙取2000元等多起詐騙、敲詐勒索犯罪」。
黎律師指出,讓人不解的是,指控齊崇淮的犯罪事實中,所有被害人均是山東省內各地各級黨委宣傳部、行政機關和政法機關等公權力部門,均是由備受關注的行政執法事件或群體性事件採訪報導而引起,均是由不同級別的黨委宣傳部門官員出面「組織協調」,並帶領相關權力部門的領導主動上門到被告人的住所或工作場所「攻關」、「滅火」。
「令人疑惑的是,偵查機關檢察機關指控的多起犯罪事實中,所謂被勒索、被詐騙的受害人,除了荷澤市委宣傳部、魚台縣委宣傳部、滕州市城管局等強力部門外,還有肥城公安局、鄆城公安局等政法機關,而沒有一個公民個人或民營企事業單位或組織」。
黎雄兵律師還鮮明的表示,「輿論監督,首指對公權力的監督。由於新聞管制的原因,媒體異地監督成為主要形式。而長期以來,各地各級黨委宣傳部門慣常上演的「新聞消防」「新聞滅火」潛規則,再一次使得被告人齊崇懷成為潛規則的受害者,最終損害的是公眾的知情權和社會公平、公正、廉潔」。
齊崇淮被抓原由
2007年4月28日,中紀委、審計署、建設部等部委聯合下發《關於開展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建設項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清理各地違規建造的黨政機關樓堂館所。2007年6月14日,滕州市政府豪華大樓照片驚現新華網等各大網絡論壇,引起網友強烈反響。
隨後,與豪華大樓網帖相關的網友「白展堂」「qichonghuai」先後被滕州警方以涉嫌經濟問題抓捕。「qichonghuai」即記者齊崇淮。07年 6月25日晚,齊記者被滕州警方以「涉嫌經濟問題」從濟南家中帶走,6月26日以「涉嫌招搖撞騙」被刑事拘留,8月2日以「涉嫌敲詐勒索」被捕。現羈押於滕州市看守所。
齊崇淮,又名齊崇懷。98年至06年6月,先後任《山東工人報》記者、《人民公安報》山東記者站記者編輯、《中國安全生產報》山東記者站站長。06年6月26日,正式受聘《法制早報》,任事業發展部山東部主任,並受聘新華社山西分社《記者觀察》、湖南經視《法制週報》及《南風窗》等報刊雜誌特約記者。多年來一直致力於獨立客觀公正的新聞報導,仗義執言,針砭時弊,揭露官場腐敗,維護公民權利。
2007年5月至6月,齊崇淮將他在大陸無法發表的「敏感」報導寄給海外大紀元發表,接受專訪並為大紀元介紹案例,是他被抓的主因。
賀彥傑,自由撰稿人,也是齊崇淮的同行,他們經常合作採訪報導案例,因參與曝光騰州市政府豪華辦公大樓被抓。是齊記者的「同案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