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台灣行政院体育委員會与中華台北奧委會星期五共同宣布, 由于北京奧組委在簽署火炬經台協議的前一天單方面提出有關“旗、徽、歌”的附屬條件,台灣方面認為作為民主國家,無法限制人民的言論和意見表達自由,無法落實對方的要求,因此拒絕在協議上簽字, 北京奧運火炬將不經過台灣。
台灣体委會和中華奧會星期五上午緊急召開新聞發布會向大眾做出說明。
中華奧會主席蔡辰威表示,這項決定是最后的決定。他說, “由于國際奧委會要求在9月20日做出決定,到今天最后期限已過,所以,除非國際奧委會延長討論的最后期限,否則這將是最后決定。”
國際奧委會(IOC)也已證實,由于兩岸對于明年北京奧運火炬傳遞的談判遲遲未達成協議,將影響后續作業,北京奧運火炬將不經過台北。
蔡辰威表示,和對岸談了將近一個月,才确認三點共識,但出發前往北京簽約的前一天,收到北京訊息,要求在火炬接力活動過程中不使用不符合規定的旗徽歌,即火炬路線周遭的台灣觀眾,不得使用台灣國旗,國徽与國歌作為附件。 對于北京的片面刁難,蔡辰威表示遺憾。
中華奧委會說,作為國際奧委會成員其當然必須遵守相關規則与禮儀,但是這种對火炬路線周遭的限制,与國際奧委會既有的規則禮儀無關。台灣人民可能希望以各式各樣的旗徽歌迎接火炬,台灣是一個民主國家,人民有充份的言論自由,台灣政府無法限制人民在火炬路上使用任何旗徽歌,政府也無法落實這些規范。
在台灣体委會和中華奧會聯合發布的新聞稿上,要求中國能對火炬路線安排事件加以省思,應以奧林匹克的和平,友誼,平等精神處理相關奧運活動,信守兩岸簽訂的協議与遵守奧委會禮儀,才能讓北京奧運舉辦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