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星期五,灣憲政史上第三次罷免總統案在立法院院會進行記名投票,立法委員總額218人,同意票只有118張,未達到三分之二門檻所需的146票,因此,罷免總統案不成立。
台灣罷免總統案,星期五進行記名投票,發出一百三十一張選票,同意票一百一十八票,不同意票一票,無效票十二票,未達到三分之二罷免門檻,罷免總統案不成立。
台灣立法院長 王金平:「決議罷免總統案未獲得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罷免總統按不成立。」
民進黨籍八十三席立委都未進場投票,台灣團結聯盟籍十二席立委行動一致,在選票上貼上「建立制度,尊重司法」字條後投下無效票。
台聯立委喊口號:「建立制度,尊重司法。」
對此,台灣總統陳水扁回應,這就是民主,民主不外乎自由和法治,因此,大家對總統有不同意見,可依憲法程序提案罷免,但一切要依照法治精神和憲政秩序進行,不能有任何逾越或違反。
新唐人電視 台記者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