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八十三名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被日本掠去作苦力勞工的中國人要求日本政府為賠償二戰勞工建立一個國家賠償基金。
這些前華人勞工說,他們希望日本政府能效仿德國政府賠償戰時作苦役者的方式,建立一個八億美元的賠償基金。
日本的三十五家公司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強迫四万名華人勞工作苦役。這些公司包括住友煤炭和日本制鐵等大公司的前身。
要求賠償的前中國勞工說,有六千八百名華人勞工因疾病、虐待和營養不良而死亡。
日本政府方面認為戰爭補償已在1951年的舊金山和平條約中得到終結,對于中國的補償也在1972年建立外交關系的合約中得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