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在十月八日一審判決中,家庭教會牧師蔡卓華被判有期徒刑3年,蔡卓華的妻子肖雲
飛和她的哥哥肖高文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和1年半,他們沒有提出上訴。被免去
刑事處分的第四位被告胡錦雲,則面臨沒收財產八萬元的處罰,她不服提出上訴。
二審於11月1日上午9點30分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舉行,但直到中午12點結束,
辯護律師滕彪始終被拒之門外:
『二審按道理應當公開審理, 如果二審僅是書面審理的話, 剝奪了當事人的上訴的
機會, 法院做為主權機關, 做出任何決定都得有法律依據, 如果沒有法律依據, 那
麼它就是違法。』
此次未提出上訴的蔡卓華等三人也被提訊,根據中國法律,只要有一名被告提出上
訴,整個案件均要重新審理。但法官表示,不會考慮對他們進行改判。而蔡卓華的
辯護律師張星水在二審當日也被拒絕出庭。
滕彪認為這個案子基本上不是承辦的法官能決定的:
『中國法官他不能獨立地決定有影響的案子, 所以背後有一個政治力量來取得一個
解決, 法官完全不能作主。』
滕彪並且向記者表示,蔡卓華等三人是被迫放棄上訴:
『他們被誘供, 還被刑訊逼供, 看守所人員威脅他們, 如果上訴的話, 會有更嚴厲
的制裁, 這些被告他們在監獄裡, 和外界的地區隔絕, 他們心裡非常害怕, 所以決
定不上訴。』
新唐人記者 唐宇 梁欣 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