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香港立法會星期二討論執法部門秘密監察及截取通訊的問題。議員在會上繼續批評港府以行政命令繞過立法,嚴重破坏了香港的法治,同時質疑政府不肯公開討論警方內部指引的動机。
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的特別會議上,泛民主派議員指責行政長官曾蔭權在法庭裁決秘密監察行為違反《基本法》之后,仍然以行政命令方式授權有關行為,嚴重破坏了香港的法治。
香港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說:現在政府一貫的講法就好像擺出一副高官的架子,因為是地區法院的判決,所以不能約束政府。我覺得這是不尊重法治。
香港立法會議員李柱銘說:行政主導不包括行政立法,他這個命令是沒有法律的效力的,所以你現在所作的事情是繼續違法的。香港是法治之區,我們的政府怎么能做出這樣的事情呢?
有議員更質問港府官員,是否要重演剝奪港人自由的23條立法。
香港立法會議員梁國雄說:你(政府)倒退到連"大憲章"那個時代還不如,你是不是想既然已經順理成章了,以后就直接入屋搜查,23條不就是如此嗎?
保安局局長李少光重申秘密監察是合法合憲,但拒絕繼續評論。
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少光說:有議員正在向法庭申請司法覆核,我不适宜在這里作任何的評論。
李少光又表示,由于要尊重警方的專業意見,所以不能在會上公開討論政府對警方執法程序的內部指引。議員反應強烈,指政府連這么簡單的指引都不公開討論,是不想市民監督警方執法。
梁國雄說:現在我听李局長說這些內部指引在警方來講一般是不公開的,但到底是誰定義這些指引呢?是曾蔭權呢還是曾慶紅呢?你隨便亂說就是了嗎?
香港立法會議員湯家驊說:為什么香港市民不能知道警方會遵循什么樣的程序去進行竊听的行為?我不是在問竊听的行為,有什么的理由需要保密?
香港立法會議員余若薇表示:法律程序要作為守則,怎么會是秘密的程序呢?主席,我非常強烈的覺得,我看完了所謂机密的文件,我看不出來它机密在什么地方。
議員還批評政府拖延立法,保安局長李少光則表示無法給出立法時間表,但會盡快進行立法,希望在新立法年度內完成。
新唐人記者潘在殊、鄭麗駒在香港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