侃侃而談(141)﹕家庭主婦在新加坡監獄絕食的背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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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金然﹕方菲﹐最近香港法輪功“阻街”案控罪被全部推翻﹐引起不少國際媒體的廣泛關注。你看了有關這個案子的新聞報導嗎﹖

方菲﹕我看過一些。這個案子歷時3年﹐先是法庭裁定法輪功學員罪名成立﹔然後法輪功學員不服上訴到高等法院﹐法院維持原判﹔結果法輪功學員又上訴到終審法院﹐最終判定無罪。真可謂一波三折。

金然﹕嗯﹐這個案子現在終於告一段落。有意思的是最近在新加坡﹐又發生了一起相當類似的事件。香港法輪功發言人就說香港的這個判決對新加坡的這個案子是很好的參照。

方菲﹕是很類似。新加坡那兩位法輪功學員是因為在風景點煉功﹐發資料被起訴。控方也是警方﹐好像是說她們無準證集會﹔散髮未經審核的VCD等等。這個案子最早也要追溯到2003年初了。

金然﹕嗯﹐這兩位法輪功學員都是家有小孩子的家庭主婦﹐其中一位還有一個剛六個月大的嬰兒。

方菲﹕是啊。法庭是在判決的當天就將兩位女士送進監獄。連嬰兒的媽媽要求把嬰兒帶在身邊哺乳都被拒絕。

[新聞片段﹕新加坡法輪功學員因傳播被迫害真相被置罪]

方菲﹕這個案子如果單從法律角度來講﹐表面上很簡單。控方說是無準證集會﹐那這些法輪功學員確實沒有準證。

金然﹕聽上去好像是這樣。不過這個事情深究起來並不那麼簡單。新加坡的法律是出名地繁瑣嚴格﹐但是在具體執行上給警察很大的空間。比如在新加坡三個人以上聚會就算非法,但警察真要管就是累死也管不過來。所以關鍵是警察用不用這條法律。

方菲﹕真有這樣的法律啊﹖不過也可能。我記得以前看到過﹐說在新加坡如果吃口香糖就會面臨罰款甚至入獄。

金然﹕其實這兩位法輪功學員所在的風景點濱海公園﹐在1999年中共鎮壓法輪功後一直都有法輪功學員在煉功﹐發資料﹐一直都沒什麼事。但2003年2月初有一次煉功﹐就被警察帶到警署問話。

方菲﹕而且據說當時有7﹐8位法輪功學員﹐為什麼單單這兩位被起訴呢﹖

金然﹕據法輪功方面的律師說﹐警察選擇這兩位是認為她們是鏈條中最弱的一環,由于個人經濟狀況和家庭因素,會接受認罪。而認罪后他們會以此取締其他人的活動。我們在新加坡的記者採訪了這位律師﹐他談了辦這個案子的一些感受。

[採訪新加坡案辯方律師1]

金然﹕這兩位女士的先生替她們交了罰金﹐她們已經被釋放。據報導說釋放的時候她們已經分別絕食7天和4天了。

方菲﹕當時聽說新加坡這兩位法輪功學員在監獄中絕食﹐我是蠻吃驚的。這些年我們聽說了許多法輪功學員在中國被迫害﹐他們在中國的監獄中有絕食抗議的。沒想到在中國以外的一個國家也會發生這種事。

金然﹕是啊。其中還有一位剛生產六個月的程女士﹐想來她們一定吃了不少苦。在採訪中程女士也談到了她們為什麼絕食。

[採訪程女士]

方菲﹕其實明眼人都知道﹐這個案件的背後有中共的因素。在中共開始鎮壓法輪功後﹐

李光耀曾在接受採訪時說他對法輪功有個大大的問號。說法輪功在新加坡毫無理由的示威。挂起橫幅抗議在中國對他們的逮捕。。等等。他的這段講話后來還被 《人民日報》引用。

金然﹕嗯。而且據新加坡法輪功學員說她們曾經為光碟申請過准證,但是所有涉及到揭露中國迫害法輪功的影片都未獲得准證,而單純介紹法輪功的影片就可以獲得准證。

方菲﹕另外新加坡媒體好像很受中共的影響。我看到一篇文章說新加坡聯合早報是海外唯一一家可以進入中國大陸的親共報紙。早報的一位編輯透露說,中共大使館定期給早報供稿,有些必須得登,而且規定早報那些內容不得刊登,否則就被赶出大陸。

金然﹕其實新加坡民眾在法輪功一事上也受到很多負面報導的影響。這個案子當時是因為有人報案。報案人說她想知道他們在新加坡是否是邪教﹖但對當時法輪功學員提供的大量資料,她卻根本不看。

[採訪新加坡案辯方律師2]

方菲﹕新加坡在我原來的印象中是一個干淨漂亮﹐經濟發達的國度。但同時也是一個法律非常嚴格的國家﹐而且懲罰似乎很嚴厲。最近看了很多媒體的文章﹐讓我對這個國家有了更多了解。

金然﹕新加坡給人的感覺是一個法治社會﹐甚至是一個民主社會。但實際上新加坡長期以來是一党執政,目前94名國會議員中,只有兩名民選的反對党議員。而且法律似乎根本上是為政府服務的。在這方面香港"阻街"案律師﹐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先生為我們做了一些解釋。

[何俊仁採訪﹕香港"阻街"案律師指新加坡專制 ]

方菲﹕聽上去新加坡在某些方面的做法和中共的專制有些相像。不過我想新加坡政府和中共應該還是有本質的區別。

金然﹕網上有人建議李光耀父子讀一讀“九評共產黨”﹐我到覺得是一個好建議。

方菲﹕哈哈。好各位觀眾﹐謝謝您的收看﹐下次節目﹐我們再和您侃侃而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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