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中巴混血男童吳憶樺監護權民事訴訟,高雄地院一審、高雄高分院二審均判決吳憶樺的監護權歸巴西外婆羅莎,此案雖經上訴最高法院,不過,經最高法院審理后仍駁回吳憶樺的叔父吳火眼上訴案,因此吳憶樺監護權判歸羅莎。
今年9歲的男童吳憶樺是台灣高雄縣人吳登樹与巴西女子瑪麗莎(Marisa Tavares Ergui)的孩子,出生后就由母親扶養照顧,并居住在巴西,母親病故后,由外婆羅莎扶養照顧。
2001年吳登樹將吳憶樺帶回高雄縣老家,隨后去世,吳憶樺由叔叔吳火眼照料,於是引發外婆羅莎与叔叔吳火眼爭奪吳憶樺監護權,羅莎曾到台灣協商未果,回到巴西發動游行抗議,引發巴西總統指示外交部介入,一度備受關注。
羅莎提出民事訴訟,聲請將吳憶樺監護權交付給她,高雄地院一審判羅莎胜訴,高雄高分院今年二月間二審宣判,依然吳火眼敗訴。全案經再上訴到台灣最高法院后,最高法院仍將上訴駁回,判決吳火眼敗訴。
羅莎表示,這是送給她們的圣誕禮物。吳憶樺將在兩個星期里返回巴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