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18年06月20日讯】国际人权组织“保护卫士”最近发表了有关中共强迫电视认罪的调研报告。报告指出,这些认罪视频往往是受害者,被强迫按照中共警方提供的“剧本”,进行的“表演”。有律师认为,这一违反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做法,比当年的游街示众更恶劣。
6月19日,国际人权组织“保护卫士”(Safeguard Defenders)发表中文版调研报告《剧本与策划——中国强迫电视认罪的背后》。这个报告的英文版已于今年4月发表。
英文版编辑瑞秋(Rachael Tyrell)日前对德国之声表示,之所以将这份报告翻译成中文,是因为英文版本发表后,中国读者对此表现出很感兴趣。
这份报告分析了从2013年7月到2018年2月,中共官媒播出的45例电视认罪案例,其中北京有19例,新疆有5例,上海4例,湖南4例,浙江4例。
报告还分析了37位认罪者,他们的身份包括媒体人、人权律师和非政府机构工作人员等。中共一般把他们视为评论者,指控其犯国家安全罪、违反社会秩序罪或其他罪行。
报告指出,这些认罪视频往往是受害者被审判之前,或被正式逮捕之前,中共警方强迫他们录制的。
有受害者告诉报告作者,他们被强迫按照中共警方提供的脚本“表演”。通常先被告知认罪视频中所要陈述的内容,有时甚至需要“背下警方写好的台词”。
报告引述中国大陆人权律师李方平的评论,“电视认罪是不可接受的,这比曾经遍布中国的游街示众还更恶劣。这种做法不仅践踏人格尊严,也违背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据自由亚洲报导,北大法学硕士、现在美国纽约执业的李进进律师指出,“中共现在的法律也承认了无罪推定原则。在法庭开庭之前,让一个嫌疑人或者被告在公众面前认罪,这本身违背了无罪推定原则。”
根据这份报告,受害者在录制视频前,往往没有会见律师的机会。警方甚至会强迫当事者签署放弃律师和通知家属的声明。为了强迫受害者认罪,警方经常采用威胁、酷刑和制造恐怖气氛等方式。
前大陆企业家、中国酷刑受害者袁建斌,讲述了他在大陆看守所和监狱的遭遇,“我亲身经历过的是4个电警棍一起。最痛苦的是他们把我们(关进)小房间的禁闭室,里面完全是黑的,除了一盏昏暗的灯以外。最关键的是里面都是吸音的,听不到一点杂音,很容易让人陷入崩溃,以此来强迫你认罪,达到他们的目的。”
报告还提到,作为强迫电视认罪的受害者之一,大陆人权律师王宇在谈到这段经历时说,她很想把其间的详细过程说出来,但直至今天,她都很难克服心理阴影。
被迫电视认罪的受害者中除了中国人之外,还有外国人,例如瑞典人权活动人士达林和瑞典籍书商桂民海等人。
李进进律师认为,“人都有自己的尊严,不能够在公众面前强迫他们认罪,无论他们真的有罪,还是假有罪,无论是大罪,还是小罪,这种方法都是对人的基本尊严的破坏。”
调查报告还指出,中共官媒央视,不仅为电视认罪提供平台,同时也是中共警方制作、剪辑和播出这些电视认罪的积极合作者。
2016年后,凤凰卫视和东方日报及南华早报等香港媒体也加入其中。这些电视认罪甚至还被当作应对批评中共的外交政策行动。
瑞秋指出,更让人担心的是,中共正扩张它的国家电视台CCTV。最新有消息称,中共计划在伦敦设立一个巨大的媒体中心。因此,需要迫切提升人们对这项CCTV侵犯人权问题的本质性关注。
2016年3月,中共政协委员、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曾公开呼吁,减少甚至取消电视认罪。他表示,犯罪嫌疑人在电视上认罪,“并不等于真的认罪,更不等于真的有罪。”
据报导,2017年后,电视认罪的数量有所下降,但法庭认罪的视频,却明显增加。
(记者罗婷婷报导/责任编辑:方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