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8年05月26日讯】香港法例规定不可在法庭内拍摄,不过近3个月已有四个大陆人在法庭内拍照,其中大陆女子唐琳玲涉嫌拍照案,星期五在高院审理。唐琳玲一度拒绝义助的大律师艾勤贤作代表,又拒绝回答是否中资高层。
持香港身份证的唐琳玲离开法院时,被大批传媒追访。她声称要自辩,拒绝义助的大律师艾勤贤做代表。
大陆女子唐琳玲:“因为我怀疑在他代表我,有一些私人的讯息透露给媒体,然后给媒体误导,我觉得我有能力也足够高等学历去为自己自辩,而且我相信法律是公正严明的。”
有报道指唐琳玲手持中铁建高层名片,不过中铁建否认有此人。有网民踢爆她的电邮地址网站,是自己私人注册,怀疑她持假名片。本台记者追问她身份,她也拒绝回答。
法官指今次不是个别事件,后果可以很严重。警方已展开调查,律政司会决定下一步行动。
记者:“唐琳玲案件押后到下月15日再审,法官获准她以5万元保释,并在72小时内交付保释金。”
新唐人记者梁珍香港报导
本文网址: https://www.ntdtv.com/gb/2018/05/26/a13772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