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会后 地方成输家的9大理由

【新唐人2013年11月16日讯】(新唐人记者李剑综合报导)日前,中共官媒发布了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引发各界关注和解读。《九个头条》刊文指出,在这次所谓重大改革措施面前,地方当局似乎成为了最大的输家,并列出其中的9大理由。

1、 上收事权财权

三中全会公报在涉及财税领域的100多字表述中,提出要完善立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由此一来,地方当局的部分事权极大可能会收回中央,比如教育、文化、环保、公检法等,其权力或许将会萎缩。

2、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

中共的土地所有制是属于所谓的“国有”。农民作为某集体的一员,对土地只有使用权。这个使用权,可以造房子的宅基地,联产承包责任田。

以往,中共地方当局通过强行征用和非法强拆等违法手段获取大量土地并用于交易,成为了土地流转中最大的受益者。三中全会公报则明确了“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强调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

有分析认为,这一措施必会遭到地方当局的强烈抵制,根本不可能会实现。

3、 环境治理力度加大

以往的三十几年,中共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发展。三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这一责任的最终落实必须依靠地方当局和企业。地方当局必须下大力气建立一套科学、完备的建设体系,以全面准确反映污染物排放情况。同时,还应加大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尤其是要增强地方领导和企业负责人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制观念,增强他们治理环境污染的自觉性。然而面临财权事权上收,环保或将导致地方财政更加紧张。

4、 反腐倡廉的发力点

自习近平上台以来,中共当局便大力推行所谓的“反腐倡廉”的整风运动。从各地“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民主生活会到中央巡视组密集进驻各地,地方当局显然成为了本次“反腐败”行动的发力点。

不过,评论指出,自中共新领导班子上台后大力抓捕民间维权人士及政见人士,要求官员财产公示的民众纷纷被抓捕,中共所谓的反腐只是为了安抚民心,并借些打击对立面。

5、 未来举债能力堪忧

各国地方政府举债通常有发行债券和银行借款两种方式。美国地方政府融资几乎全部采用发行市政债券方式。通常是以发行机构的全部声誉和信用为担保并以当局财政税收为支持的债券。

而中共并不允许地方发行债券,其政府性债务主要藉由融资平台公司,以土地作为抵押向银行举债。而即将实行的城乡统一土地制度或许会将这条道路封死,地方当局未来的举债能力并不十分乐观。

6、 司法独立

三中全会公报其中一项改革内容,是宣称“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

从长远来看,如果司法做到了真正独立,一方面或将改善地方司法无所作为的景象,另一方面也可能大大削弱了地方当局滥用职权的权利。

不过有评论指出,中共的一切社会矛盾都是中共一党独裁造成的,要想真正做到司法独立,唯有解体中共,还权于民。

7、 财政透明度加大

公报指出,要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包括建立现代预算制度、建立现代税收征管制度。

不过,中共财政开支透明度不高,而且监督不到位。如果当局的开支透明度提高,税收也需要更明确,地方财政更需要在阳光下接受纳税人以及媒体等的监督。

8、 户籍制度改革

曾有研究称,户口本上有67项城乡居民“不同等待遇”,这所有的待遇都与财政挂钩。中共社科院发布的蓝皮书指出,今后20年内,中共将有近5亿农民需要实现市民化,人均市民化成本为10万元,为此至少需要40万亿-50万亿元的成本。

有媒体人士分析,户籍制度改革之所以引起一些地方当局敏感,除了其直接与教育、社保、医疗等诸多社会福利挂钩和在当前经济不振、普遍面临财政压力的时候它确实增加了地方当局的财政负担外,更深层次的经济原因是,户改会联动土地确权的“地改”。户籍制度改革对于地方当局的影响目前还不可预期,但地方原有的利益集团或将受到冲击。

9、 当局职能的转变

三中全会提出转变当局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当局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当局和服务型当局,标志着经营型当局向服务型当局的转变。

过去30几年,地方当局重经营捞钱却轻服务,甚至与民争利。有分析认为,如果地方当局奉行社会本位和公民本位理念,还权于社会和市场,并更加主动的提供维护性的公共服务和社会性的公共服务,必会令到地方当局无利可图,可以预见他们的强烈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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