胥志义:市场主体无祖国

【新唐人2013年11月4日讯】市场经济是以社会个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为经济发展主体的经济。这些社会个体利益各不相同,他们在市场中相互依存相互竞争相互制约。当这种市场扩大到全球 范围时,能否在地域上(如国家)形成一个有着共同经济发展利益的团体或组织,并在与外域(国)的经济交往中表现出一致的要求?恐怕做不到。

第一,商品资本技术劳力在全球范围内的自由流动,使国家日益成为一个地域概念,而非是族群或组织概念。比如,我们现在说的中国企业,实际上是中国国土上的 企业,中国国土上的企业,不一定是中国人的企业。它有着复杂的利益主体,资本可能来自日本,技术可能来自美国,工人则显然会主要来自中国。这种建在中国国土上却不一定完全是中国人的企业,国家政策不论是支持它或限制它,都无法显示政策是“爱国”还是“卖国”。因为你支持了它,可能支持了中国人的就业,却也支持了外国资本和技术拥有者的利益,可能是“卖国”,而限制它,限制了外国人的利益,同时也就限制了中国政府的税收和中国人的就业,也非是“爱国”。单个企业中利益主体的多样化和多国化,国家对它只能中立,既不能背负“卖国”的骂名,却也无法承担“爱国”的责任。

第二,在完全自由化的市场经济中,社会个体利益的追求和实现,必须依赖市场和交易,也就是说,每一社会个体的利益,都与其它社会个体利益相关联。社会个体之间平等的相互制约与竞争,可以使个体利益保持相互间的平衡。国家通过权力的手段,即强制的手段,支持其中一部分社会个体的发展,必然会对另一部分社会个体的利益构成伤害。比如,中国政府对进口奶品课以重税,支持国内奶品业的发展,打击外国奶品业,对国内奶品业,包括资本和就业工人,以及上游产业都有利, 却会损害中国消费者的利益。可以说,政府对市场的任何偏向性权力干预,特别是微观经济领域的干预,都会使一部分市场主体受益,而另一部分市场主体受害。在全球化背景下,受益受害的市场主体,由于利益的复杂性间接性,我们甚至无法分清他们是那个国家的人民。当然也就无法知道是在“爱国”还是在“卖国”。

第三,个人择业自由权的确立,和个人择业范围超越国家,使职业道德高于个人国别。郎平任美国女排教练,竭尽全力与中国女排对抗,是其职业道德,我们无法说她“叛国”。同样,在外企工作的“白领”,研究收集中国国情和经济数据,为外企服务,也谈不上是“特务行径”。推销外国产品的“买办”不是“洋奴”,为外国资本技术人员流动穿针引线的“掮客”,也非“汉奸”。泄露企业“机密”,影响的只是企业利益,也难以扯上“国家利益”,那怕损害的是本国的企业,得益的 是另一国的企业。“出卖”企业经济情报丢失的只是职业道德,而非基于国别的品格道德。

第四,社会个体利益在没有侵害他人与公共利益的情况下,高于政府目标。比如美国苹果公司在国外设立制造工厂,增加了外国人的就业机会,减少了美国人的就业 机会,是基于国外的劳力成本低,可以为苹果公司带来更大利润。奥巴马总统就曾问乔布斯,为什么不把就业机会留在国内,乔布斯说不可能,因为在外国设厂成本低,而且不是只低一点。苹果公司的利益目标高于总统增加国内就业机会的政府目标。美国人工资高,苹果公司不选择在美国设厂,只是减少了美国人的就业机会,并没有侵害美国个人和公共的利益。正如一个企业没有聘用一个求职者,并没有侵害求职者的权利一样。所以,即便是美国总统,也无法运用权力,为了增加美国的就业机会,强迫乔布斯把产业撤回本国。

第五,社会生产分工在地域上的扩大,即全球社会生产分工的形成,使国家之间的联系更为紧密,一国的经济既依存于他国,也对他国构成影响。这带来一种虚幻的国家利益。比如,美国超市的货架上有大量中国制造的产品,假设一旦中国不生产(这只是假设,因为不生产对中国也不利),美国市场是否崩溃?逼迫中国生产, 是不是美国的国家利益?这是一种幻觉。因为一旦中国不生产,美国这类产品价格飞涨,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其它国家的这类产品就会迅速流向美国,造成这类产品 价格世界范围的上涨。而进一步,则会导致这种生产投资增加,生产扩大,从而达成一种新的平衡。形成一种新的生产分工格局。所以,中国不生产,可能会对美国市场产生短暂影响,但说这种影响会侵害美国国家利益,显然只是一种幻觉。正如美国少石油,就说美国的国家利益是石油,中国从澳大利亚进口铁矿石,中国在澳大利亚就有国家利益一样。

第六,建立于自由基础之上的社会个体之间的经济联系,既有双蠃或多蠃的一面,也有相互竞争制约的一面,竞争制约意味着某种利益对抗,但这种对抗正是市场经济的常态,甚至是必不可少的。当这种对抗主体牵涉不同国家的人民时,似乎也不应看成是国家利益之对抗。中国汽车企业与外国汽车企业的竞争与争斗,就不能看 作是中国与外国的对抗。国家权力应为这种对抗建立公平的规则和秩序,却不应以“爱国”的思维参与这种对抗。你一参与,说不定还会带来“卖国”的嫌疑。

第七,个人的发展并不是国家的发展。中国GDP超过日本时,曾有人提出疑问,说日本在海外投资有几万亿美元,所以存在两个日本:本土的日本和海外的日本。而这些海外投资创造的GDP和利润并没有进入日本国家的统计。其实这正是传统国家概念在作怪。说存在一个海外日本,并不准确。日本人在世界各地的发展,只是个人的发展,并不是日本这个国家的发展,也正如温州煤老板发展,并不是温州的发展一样。全球化淡化了国家的观念,也淡化了由行政区划形成的政府包括国家这样一级政府的经济发展功能。

只有当国家是一个利益组织时,“爱国”或“卖国”才会存在,经济主体市场主体是民而不是国,国家已不是一个经济主体。经济全球化是市场化在全球的扩张,它正在极大地弱化国家的组织和利益特征。马克思从阶级利益的角度出发说:“工人无祖国”,在高度市场化全球化条件下,“市场主体无祖国”。

文章来源: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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