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9月24日讯】薄案一审已于9月22日宣判无期而落幕,早先人们对于薄案的预测几乎都没有出入:即中共对薄熙来不可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在这个前提下,判处薄熙来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缓都没有什么区别。实际上,即使这次判决薄熙来死刑立即执行,也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庭审薄熙来的全过程,没有任何公理、道义可言。
就薄案的实质而言,中共掩盖了薄熙来最大的罪行:即政变和反人类罪,尤其是薄熙来在1999年追随江泽民残酷迫害法轮功的罪行。薄熙来为迎合江泽民,在其主政大连期间,大肆扩建迫害法轮功的劳改营,并滥用令人发指、闻所未闻的各种酷刑折磨、虐杀法轮功学员。江泽民咆哮:“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薄熙来则密令:“对法轮功给我往死里狠狠地整!”在江泽民的直接授意下,薄熙来于辽宁首开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人类前所未有的邪恶先河,并在大连成立尸体加工厂。薄熙来于全国最先构建了一套集公、检、法、劳改营、军队和医院共同参与的“酷刑虐杀、盗卖器官、贩卖尸体”的一条龙杀人系统。中共掩盖薄熙来滔天罪恶的所谓审判不仅不能彰显正义,而且这种掩盖罪恶的本身就是邪恶的帮凶,已沦为邪恶的一部分。
就薄案的程序而言,本次审判采用了所谓的微博直播。这种较先前任何一次审判都透明的做法一度“赢”得了不少好评,包括一些学者和律师。甚至有人觉得这是一次司法的进步。看起来,中共这次采用了司法审判的方式来结束薄熙来的政治生命,好像挺把法律当回事,而事实上,此次审薄跟法律却没有任何关系,法律的“二奶”、 “小三”的地位没有任何改善。虽然在法庭上,法院、检察院、辩护律师、被告人像模像样的表演,但此案的一切罪名、罪行、量刑跟法庭上的四个角色毫无关系。控、辩、审三方对此案的走向、结果无论庭内、庭外都没有任何影响力。所谓的公开,除了展示中共某些人的特权,更大的作用就在于对公众的欺骗和洗脑。且不说这种公开的半遮半掩、任由导演删减的拙劣做法,就算庭审全部公开,那也只是中共对中共太子党薄熙来一人的恩宠。这种公开,既不是对“公开审判”的法律原则的践行,更不会对此后任何案件的审理具有任何先例参考价值。它唯一的作用就是继续欺骗、愚弄公众,好像中共真的要从良了,懂法了。
中共的欺骗和愚弄,还真就有人上当,但更多的人还是越来越清醒了。当清醒的人们把目光从薄案移转到文明的法庭之外,人们看到了两高正高举屠刀与公安、特务一起向网民杀来;人们看到了薛蛮子在央视上被游街示众;看到了潘石屹被采访时的结结巴巴;看到了王功权在家里被“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看到了16岁中学生被“造谣”刑拘……。种种倒行逆施的野蛮黑暗与济南庭上的文明公开形成了巨大发差。在这种反差之中,中共审薄所营造的“法治”、“文明”、“进步”、“自信”的幻影渐渐散去,一种凌驾于法律、公理、道义之上的特权:中共肆意抓捕、随意杀戮的野蛮特权正在凸显。
中共的存在,中共的所为,一言以蔽之,曰:太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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